|
認識基金三方當事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02:2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最重要的三方當事人。 基金持有人即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為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在我國,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托管人獨立于基金管理人之外,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清算、會計復核,以及對基金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在我國,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設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來擔任。 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者之間的關系見下圖: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