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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召開關鍵在于合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周曉同志: 某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召開時,僅有18人參加,除卻大股東代表之外,其他參會代表持有公司22%左右的份額,因此,會議上也是基本上由大股東說了算,這樣的走過場會議有意義嗎?我覺得不開還可節省律師費,是不是更好? 長春 劉先生 劉先生: 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不能不開,這是公司經營過程中必要的法律行為。股東不參加股東大會是棄權行為,公司并沒有責任。公司只要事先在合法的期限內發布了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告,履行了通知義務,且相關股東大會決議的做出符合法定程序,那么就是合法的。周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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