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職工挪用百萬公款炒股全部虧空獲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 17:06
新華網(wǎng)
新華網(wǎng)西寧3月9日電(記者呂雪莉)近日,28歲的女青年馮某追悔不已,由于一念之差,她挪用公司的百萬資金炒股,結(jié)果全部虧空,日前她被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馮某是青海橋頭鋁電公司電解鋁分公司的干事,掌管著公司廢舊物資回收款。2007年5月,她看到股市升溫,周圍不少人都投資炒股賺了不少錢。禁不住誘惑的她利用職務(wù)之便,挪用自己掌管的單位資金用于炒股,先后高達133萬多元。她說,自己本想掙了錢后,再悄悄地把單位的錢還回去。但是沒想到股市并非只賺不賠,缺乏經(jīng)驗的她將挪用的資金虧空殆盡,自知闖下大禍的她遂投案自首。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法院審理認為,馮某利用職務(wù)之便,挪用單位資金進行贏利活動,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構(gòu)成挪用資金罪。并且挪用資金全部用于炒股,案發(fā)后沒有分文退還單位,給單位造成了極大的經(jīng)濟損失,有從重處罰的情節(jié),但考慮其主動投案,有依法從輕處罰的情節(jié),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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