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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煤價上漲呼喚能源法盡快出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4:5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見習記者劉巧玲 2008年2月,澳洲BJ煤炭價格的上漲幅度超出了很多人的預期,一個月累計上漲46%。而據2月份券商研究報告數據顯示,國內秦皇島大同優混平倉價與澳洲BJ現貨價格差距拉大,為37.88%。 國內外煤炭的巨大價差,給國內煤價的上漲提供了新的想像空間,并強化了電煤價格上調的市場動力。然而,電煤的價格上漲,必然加重火電企業的成本壓力,處在市場化的煤炭和尚未市場化的電力之間任何一次煤炭聯動都是各個利益主體激烈博弈的過程。 平衡各方利益的惟一裁決者是政府主管部門。發改委于2月15日表示,煤電聯動短期內不會啟動,這無疑是從“雙防”調控政策的全局出發做出的決斷。這一政策間接對煤炭價格造成了壓制。 重慶市也于3月1日開始征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于調控煤炭市場價格,保障主要電廠電煤供應和煤炭供求平衡。在煤電供求緊張的情況下,政府再次充當了煤電矛盾的救火員。 在市場化與非市場化之間,利益的爭奪難以找到一個平衡的支點,靠行政力量能把一碗水端平嗎?中石化將獲財政補貼的市場傳言所引發的熱議,似乎從側面表明了行政調控的尷尬境地。 那么,政府的救火員角色要當多久呢? 一方面,政府在2008 年煤炭訂貨會上宣布煤炭價格要以市場為導向。另一方面,電煤供求關系因為半市場半計劃的體制原因,無法正常按照市場規律運行,在煤電之爭中,供求關系不斷發生扭曲,迫使政府無法抽身煤電矛盾。 面對國際能源漲價對我國經濟形成的沖擊,企業買單或者向公眾轉嫁成本,都會因為利益的不公而引起不滿。并且,人為壓低國內能源價格以及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能源消費價格的做法,只會造成該國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過度依賴性,不利于節能目標的實現。 政府如何從根本上變革,改變體制下扭曲的供求關系;企業如何提高競爭力,消除成本漲價的影響;經濟發展如何擺脫對不可再生能源的過度依賴,減少對環境的破壞…… 正如一部分人期待的,中國應該盡快成立能源部,綜合管理中國能源問題,從根本上解決市場壟斷性和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新的《能源法》能為一系列的問題提供解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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