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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06:49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數量11,980,800股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3月7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2.8股對價股份。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屆次和日期: 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7年2月12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以2007年3月5日為股權登記日,2007年3月6日實施完畢。 二、股權分置改革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有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1.限售承諾 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操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持有限售股份的濟南柴油機廠非流通股東履行法定承諾,未做出其他特殊承諾。 。1)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即流通權鎖定期為12個月; 。2)流通權鎖定期滿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合計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3)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2、承諾履行情況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鎖定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確保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承諾義務。 。2)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期間,申請解除其所持有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為其他股東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情形。 。3)申請解除其所持有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也不存在公司為控股股東做違規擔保的情況。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安排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3月7日,上市流通數量為11,980,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具體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股改實施日持股(股) 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 股份總數(股) 占總股本的比例 1 濟南柴油機廠 143769600 11980800 5% 合 計 143769600 11980800 5% 四、股本變動結構表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結構變化如下: 股份性質 本次上市前 變動數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國有法人持股 143769600 。11980800 131788800 非國有法人持股 自然人持股 其中:高管持股 1438 0 1438 合計 143771038 。11980800 131790238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人民幣普通股 95844962 11980800 107825762 合計 95844962 11980800 107825762 股份總數 239616000 0 239616000 注:有限售條件股份中的高管持股未計算其本年度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五、其他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控股股東同時承諾:如果計劃未來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及以上的,將于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保薦機構核查的結論性意見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上述股東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問題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國家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關規定;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違反股權分置改革承諾的行為; 3、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額外的國資和外資管理程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4、本次申請解除其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 因此,本保薦機構認為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11,980,800股限售流通股自2008年3月6日起已經具備了上市流通的資格。 本次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響其他股改承諾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實行限售安排。 七、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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