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建中央提案建議:有序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4:5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報訊 目前,金融業的綜合經營已經成為國際上的金融發展態勢,而我國實行的是金融業分業經營與監管制度。對此,民建中央提出5點建議:一是鼓勵金融機構間的競爭和創新,允許銀行、證券、保險等不同金融機構之間在業務和資金上進行嘗試性的相互滲透和交叉。選擇純粹性金融控股公司作為我國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試點。 二、加快我國金融綜合經營與監管制度的立法工作。建議從法律上對實行金融綜合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市場準入、機構設立、法律地位、業務范圍、風險控制、監管主體、退出機制等方面予以明確規定。 三、構建金融綜合經營與監管制度的體系。民建中央建議在國務院的領導下,由中央銀行牽頭,統一制定我國金融綜合經營的發展規劃,制定監管標準,統一收集金融綜合經營信息,監測和評估金融業的風險。 四、完善金融綜合經營的法人治理結構。一是建立健全實行金融綜合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對公司管理層實施嚴格的資格審查;二是在金融控股公司內部設置嚴格的法人防火墻和資金防火墻;三是建立內部信息披露制度。 五、為實施金融綜合經營與監管制度營造好外部環境。我國現在需要漸進開放統一的金融市場,消除金融資本跨地區、跨行業的流動壁壘;還要逐步放開金融產品價格,適度鼓勵金融產品創新;同時要努力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調整各金融市場主體的競爭起點,打破行業壟斷,防止惡性競爭。 (證券時報兩會報道組)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