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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置業曝光中金公司蹊蹺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彭友 一向以研究著稱的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卻在名流置業投資上出現了蹊蹺交易。 名流置業近日披露,中金公司管理的全國社保基金一一二組合近日減持公司股票,違背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社保基金一一二組合在名流置業2008年1月17日進行的公開增發中獲配股份6233.86萬股(獲配價格為15.23元/股),加上增發前持有的股份750萬股,合計持有6983.8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26%,此次增發股份已于2008年1月28日上市。 根據中金公司關于1月22日后社保基金一一二組合交易情況的說明,該組合分別于1月29日、30日賣出名流置業股票141.79萬股、277.78萬股,成交均價為14.4181元/股,中金公司表示,此次交易未產生收益。 《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名流置業表示,全國社保基金一一二組合作為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由此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經核查,并未獲得收益。 對于中金公司的上述投資決策,不少市場人士表示難以理解。一位券商人士表示,6個月內減持名流置業,無論是否盈利對中金公司而言都是不太可取的。因為如果盈利,那么獲利部分要上交名流置業,對社保基金并無益處,如果虧損,更是對社保基金不利。除非,社保基金一一二組合超配了名流置業,被迫減倉。當然,還有一種極端情況是,中金公司認為持有名流置業6個月以上會產生更大的損失,因此不惜冒犯低級錯誤的質疑而平倉離場。 事實上,社保基金一一二組合是被動成為持有名流置業5%以上股份股東的,因為名流置業增發中簽率高達93.02%,直接導致該基金申購的股份九成以上獲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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