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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衡力量缺位下的漫游費能走多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2: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2月28日下午,信產部和國家發改委再次下文稱,手機漫游費新標準“不遲于2008年4月1日零時起執行”,漫游費似乎變得越來越具有戲劇效果——這其實是多方博弈變單方博弈的必然結果。 最近幾年,博弈論火熱,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與博弈論領域相關的基礎研究者,已連續五次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博弈論研究的主要是戰略,討論沖突雙方的互動。博弈論學者認為,對于特定的沖突雙方來說,一方的決策必然會受到對方行為的影響,或是受到對方預期可能采取的行為的影響。沖突雙方中強勢的一方如果愿意放棄某些短期利益,跟對方建立信任的話,反而可能取得長遠的成功。 如果用博弈論的觀點來看手機漫游費的調整,就會發現一些非常有趣的現象。 近年來,對漫游費的質疑之聲不絕于耳,消費者要求降低乃至取消漫游費的一個重要依據在于,我國手機漫游費的設計本身就是建立在零成本基礎上的,是“無中生有”而來的。這一說法雖然遭到有關部門及相關電信運營商的否定,他們卻并未能拿出有足夠說服力的證據。由此,在消費者與電信運營商及有關部門的博弈中,消費者在聲勢上處于上風。這直接導致了漫游費調整聽證會的召開。 在1月22日的聽證會上,有關部門給出的兩套方案遭到否決。依照常理,有關部門應該推出新的方案,或者,由消費者推出方案拿到下次聽證會上論辯,繼續進行公平的博弈。然而,有關部門直接就宣布推出一套新的漫游費標準,等于把民意排擠在了博弈游戲之外。 2月13日,發改委和信產部發布通知稱:從3月1日起,新漫游資費標準為,主叫上限標準降為每分鐘0.6元,被叫上限標準降為每分鐘0.4元。占用國內長途電路不再另行加收國內長途通話費,并要求執行時間為3月1日。“確因技術原因不能按期執行的,經批準后可適當后延,但最遲不得超過2008年5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標準。” 在這個時候,有關部門、電信運營商、消費者之間的博弈,變成了有關部門與電信運營商之間的博弈,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兩者之間的博弈只是形式上的,并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博弈內容。于是,公眾預料中的一幕出現了:北京、上海、重慶、廣州等地的電信運營商紛紛發表聲明:由于整個計費系統需要重設,技術工作相當繁瑣,在3月1日前很難拿出一整套的成熟漫游資費方案,新的漫游資費標準將被延遲執行。我相信,倘若是上調收費標準,電信運營商一定能在兩三天內,就完成計費系統的重設。 在制衡力量缺失的情況下,強勢者就可以自行作出決策,而不必考慮對方的反應。在漫游費的博弈中,電信運營商在事實上完全占據了主動權。 由于消費者被排擠出利益博弈,力量相互制衡的作用由于博弈從雙方演變成單方而喪失殆盡。于是,我們又看到另外一個有趣的問題:2月26日,國家發改委和信產部發文,嚴禁電信企業借新標準實施之機,抬高這部分價格,因為不少電信企業在一些地方推出的實際漫游資費原本是低于新標準的,這不正顯現出新標準的不合理嗎? 無論是實際標準低于新標準,還是漫游費新標準的執行,都是利益博弈中由于重要的一方被排擠出局后,利益制衡力量喪失所致,由此導致的必然結果是消費者的利益訴求難以實現。 在各大電信運營商紛紛推遲執行新標準的情況下,皮球被踢給了有關部門。2月28日,信產部和國家發改委再次下文,要求選擇各種資費優惠方案的用戶,不得遲于2008年4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標準)。由于新標準并非利益各方平等博弈的結果,這個標準難以受到消費者接受,等于違反了博弈論的基本原則:如果沖突雙方中強勢的一方不肯放棄某些短期利益跟對方建立信任的話,就不可能取得長遠的成功,對漫游費標準的質疑還將質疑下去,利益各方的關系仍有待在下一次更激烈的博弈中趨于某種平衡——而在這一過程中,利益相關方將不得不付出相應的代價,如形象的損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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