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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光二股東售股失誤違規,未產生收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13:44 財華社
*ST太光(000555-CN)今日公告,公司近日獲悉5個月前,公司第二大股東上海華之達商貿有限公司在出售公司股票過程中,因操作失誤存在違規行為。 公司稱,上海華之達商貿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以每股9.41元的價格買入*ST太光5,000股,于2007年9月19日又以每股9.48元的價格賣出*ST太光10,000股。上海華之達商貿有限公司此次股票買賣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等有關規定。 據了解,上海華之達商貿有限公司本次意在減持該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解除限售的*ST太光股份,2007年9月18日的買入行為屬于誤操作,同時此次操作未給其帶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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