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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環保核查不許上市融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 04:20 遼一網-華商晨報
未來環保核查意見將作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 昨日環保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公布了這一消息。 該《意見》也被稱為“綠色證券指導意見”。 IPO需要進行強制性環保核查 《意見》要求對從事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及跨省經營的“雙高”行業(13類重污染行業)的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的,必須根據環保總局的規定進行環保核查。 “證監會的文件針對所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并不僅僅針對高污染行業的環保信息。”環保總局環境規劃院研究員蔣洪強表示。 他還指出,除了強制性的環保核查,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且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影響多大還是未知數 此外,環保總局還將選擇“雙高”產業板塊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試點,發布上市公司年度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情況,以便廣大股民對上市公司的環境表現進行有效的甄別監督。 實際上,在此之前,環保總局已連續兩周出臺有關綠色經濟的指導政策和工作總結,其中包括綠色信貸和綠色保險,加上綠色證券成為三大環境經濟政策。環保總局表示,將從今年起逐步完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除三大環境經濟政策外,還包括環境稅、生態補償、綠色貿易、區域流域環境補償機制、排污權交易等。 盡管政策出發點良好,但與綠色信貸、綠色保險一樣,綠色證券也可能面臨不叫座的局面。如果環保信息披露沒有成為強制措施,該政策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到底有多大還是一個未知數。 據《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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