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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出臺意見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7:49 全景網
全景網2月25日訊 國家環保總局日前正式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這一綠色證券的指導意見將以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和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為核心,遏制“雙高”行業過度擴張,防范資本風險,并促進上市公司持續改進環境表現。 《意見》要求對從事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以及跨省經營的“雙高”行業(13類重污染行業)的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的,必須根據環保總局的規定進行環保核查。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中應當提供國家環保總局的核查意見;未取得環保核查意見的,不受理申請。”據此,環保核查意見將作為證監會受理申請的必備條件之一。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環保總局還將商證監會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環境監管的協調與信息通報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途徑。環保總局將按照《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定期向證監會通報上市公司環境信息以及未按規定披露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單,相關信息也會向公眾公布。環保總局還將選擇“雙高”產業板塊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試點,發布上市公司年度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情況,以便廣大股民對上市公司的環境表現進行有效的甄別監督。(全景網/曹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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