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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忠保案一審完畢 供認挪用資金事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2: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徐銳 昨日,原“飛天系”掌門人邱忠保兄弟等人合同詐騙、挪用資金一案在上海市二中院繼續審理。面對公訴人的提問,邱忠保首次承認曾挪用兩家上市公司資金這一事實。 昨日開庭后,公訴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繼續就邱忠保兄弟涉嫌合同詐騙一事作法庭陳述。公訴人指出,在掌控中油龍昌期間,邱忠保先后通過簽訂抵押及擔保合同騙取了上海銀行、華夏銀行的數千萬元貸款,而其所得資金則多數用于償還“飛天系”過往債務或供其本人揮霍。對于上述指控,邱忠保表示相關抵押、貸款事宜均為其下屬辦理,其并不知曉其中細節。 然而在庭審進行到“挪用資金”部分時,邱忠保卻一改以往的否認態度,主動對公訴人承認了其曾挪用浙大海納(即S*ST海納)、福建三農(S*ST三農)公司資金的事實,但他同時強調稱,挪用資金皆用于飛天集團的收購經營活動。 據公訴人稱,在成為浙大海納和福建三農的控制人后,邱忠保指使其控制的高管,分別挪用了上述兩公司的2億元和4.53億元資金。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在做最后陳述時指控邱忠保“合同詐騙罪及挪用資金罪”,而邱忠國、喬正科明知其詐騙行為卻參與其中,從而為案件的從犯。 面對檢察院陳述的事實,邱忠保的一位辯護律師在庭后對記者表示,“在合同詐騙方面,我們在庭上所列舉的證據及材料均是想證明邱忠保收購中石油股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之下,檢方所指控的合同詐騙一案便不成立。同時在挪用資金一案上,若邱忠保所挪用資金是為飛天公司所用而不是其個人揮霍,那么此案件的性質也將有檢方所控告的‘挪用資金罪’變為‘大股東占款行為’。” 該案昨日一審完畢,等待邱忠保將是何種罪行,還要看法院日后的最后判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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