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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5:38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情況 (一)召開時間:2008年2月18日09:00時 (二)召開地點:武漢市漢口民權路39號匯江大廈21樓會議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四)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五)主持人:葉生威 (六)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84,006,837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7.27%。 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聘請公司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08年2月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議案表決結果:同意184,006,83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熊壯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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