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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將綜合評價中小板保薦情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5:3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 金融直通車 Express □本報記者 吳銘 深圳報道 深交所日前頒布《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保薦工作評價辦法》,將在2007年年報披露結束后,對中小板公司的保薦人、保薦代表人保薦工作進行首次評價。 《辦法》明確,深交所每年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相關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保薦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發行上市工作;持續督導工作;保薦人、保薦代表人與深交所的配合情況;保薦人、保薦代表人因保薦中小板上市公司受到的處罰、處分、監管措施情況;保薦人、保薦代表人所保薦的上市公司持續發展能力、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水平。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 對于同時保薦兩家以上中小板公司的保薦人、保薦代表人,以保薦代表人、上市公司為單位對其保薦工作分別進行評價的結果平均值,確定該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最終評價等級。 對于即將進行的首次評價,深交所相關業務部門已經制定了詳細的評價指標。對評價等級較低的保薦人、保薦代表人,深交所將要求相關保薦代表人參加培訓,約見保薦人負責人或相關保薦代表人談話,建議證監會一定期間不受理或不再受理其保薦業務,并將保薦人、保薦代表人保薦工作評價結果記入中小企業板誠信檔案,向證監會報告。 此外,深交所將根據中小板保薦制度實施情況,修訂《中小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制定募集資金監管、現場調查、專項核查、發表保薦意見等持續督導工作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對持續督導工作中的重點難點提供指導,以進一步加強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監管,強化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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