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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頒布中小板公司保薦工作評價辦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8:01 全景網
全景網2月18日訊 為強化保薦工作監管,深交所日前頒布了《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保薦工作評價辦法》,并自發布之日實施。 《辦法》規定,深交所每年將從發行上市工作,持續督導工作,保薦人、保薦代表人與深交所的配合情況,保薦人、保薦代表人因保薦中小板上市公司受到的處罰、處分、監管措施情況以及保薦人、保薦代表人所保薦的上市公司持續發展能力、信息披露質量和規范運作水平等方面對相關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保薦工作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對于同時保薦兩家以上中小板公司的保薦人、保薦代表人,以保薦代表人、上市公司為單位對其保薦工作分別進行評價的結果平均值確定該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最終評價等級。 據悉,深交所將在2007年年報披露結束后對中小板公司的保薦人、保薦代表人保薦工作進行首次評價,相關業務部門已經制定了詳細的評價指標,對于評價等級較低的保薦人、保薦代表人,深交所將采取要求相關保薦代表人參加培訓、約見保薦人負責人或相關保薦代表人談話、建議證監會一定期間不受理或不再受理其保薦業務等相關措施,并將保薦人、保薦代表人保薦工作評價結果記入中小企業板誠信檔案,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中小板設立以來,深交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保薦制度的實施,先后頒布了《中小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關于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實行公開致歉并試行彈性制度的通知》等相關制度,中小板保薦制度的實施提高了公司規范運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據悉,深交所將根據中小板保薦制度實施情況,修訂《中小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制定募集資金監管、現場調查、專項核查、發表保薦意見等持續督導工作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對持續督導工作中的重點難點提供指導,以進一步加強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監管,強化保薦人、保薦代表人的作用。(全景網/曹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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