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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基金:上證50交易型指數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05:51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2007年第2號) 重要提示 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4]196號文批準公開發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7年12月30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7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天竺空港工業區A區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設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總經理:范勇宏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 傳真:(010)88066511 聯系人:廖為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3800萬元,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凌新源先生:董事長,碩士。曾任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中國鋼鐵工貿集團公司總裁助理、中國冶金進出口總公司總裁助理、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業務部副經理。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長、總經理,博士。曾任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華北業務總監、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四營業部總經理、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干部。 王東明先生:董事,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中信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董事、協理,中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資本市場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北京華遠經濟建設公司副總經理,加拿大楓葉銀行證券公司部門副經理,南方證券公司副總裁,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部副總經理等職務。 范劍先生:董事,碩士。現任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曾任中國煤炭工業進出口集團公司市場部副總經理。 李洋先生:董事,學士。曾任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產保全部總經理,北京市財政局外事財務處處長。 王邦志先生:董事,碩士。曾任中國科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中國科技國際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信貸部項目經理、證券總部總經理。 王連洲先生:獨立董事,學士。現已退休。中國《證券法》、《信托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組織者和參與者。曾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印制管理局工作。 龍濤先生:獨立董事,碩士。現任海問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央財經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曾在畢馬威國際會計公司紐約分部從事審計和財務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獨立董事,學士。現任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曾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資產管理中心主任。 魯明泓先生:獨立董事,博士。現任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哥倫比亞大學客座研究員。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劉芳勤女士:獨立董事,學士,高級經濟師。現已退休。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朝陽支行副行長、吉林省長春市計劃委員會副處長。 滕天鳴先生:執行副總經理,碩士。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機構理財部總經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長,碩士。曾在中國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偉明先生:監事,碩士。現任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發展中心高級研究員、市場研究部經理、副總經理。曾任江蘇聯合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研究員、上海分部經理。 張鳴溪先生,監事,學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曾任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財務總監。曾任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購業務管理部常務副總經理、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投資銀行總部副總經理,中華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 瞿穎女士:監事,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現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總經理助理。曾就職于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泰康人壽保險公司。 2、本基金基金經理 方軍先生,碩士。1999年加入華夏基金管理公司,歷任研究員,華夏成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興華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和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助理。現任金融工程部副總經理,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4年12月起任職)、中小企業板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基金經理(2006年6月起任職)。 3、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股票投資)成員 范勇宏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王亞偉先生:華夏大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劉文動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共同擔任興華證券投資基金、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經理。 程海泳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副總監、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 張益馳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執行副總監、華夏優勢增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孫建冬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副總經理,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共同擔任華夏復興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張龍先生: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副總經理,華夏平穩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4、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冊資本:人民幣334,018,850,026元 聯系電話:(010)66106912 聯系人:蔣松云 (二)主要人員情況 截至2007年12月末,中國工商銀行資產托管部共有員工98人,平均年齡30歲,90%以上員工擁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管人員均擁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中國首批開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始終堅持“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嚴格履行著資產托管人的責任和義務,依靠嚴密科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規范的業務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業務系統、強大的市場營銷能力,為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和眾多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的托管服務,取得了優異業績。截至2007年12月,托管證券投資基金82只,其中封閉式11只,開放式71只。托管資產規模年均遞增超過90%。至今已形成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信托資產、保險資產、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產業基金、履約類產品、QFII資產、QDII資產等產品在內的托管業務體系。繼先后獲得《亞洲貨幣》和《全球托管人》評選的“2004年度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稱號、《財資》和《全球托管人》評選的“2005年度中國最佳托管銀行”稱號后,中國工商銀行又分別摘取《環球金融》、《財資》雜志“2006年度中國最佳托管銀行”桂冠。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申購贖回代辦證券公司(簡稱“一級交易商”) (1)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肖時慶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888 傳真:(010)66568536 聯系人:李洋 (2)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韓星宇 (3)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丁國榮 電話:(021)54033888 傳真:(021)54030294 聯系人:李清怡 (4)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9-4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511 傳真:(0755)82943237 聯系人:黃健 (5)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電話:400-8888-108 傳真:(010)65182261 聯系人:權唐 (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10樓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23219000 傳真:(021)63410456 聯系人:李笑鳴、金蕓 (7)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021)68823685 傳真:(021)68815009 聯系人:劉晨 (8)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貝路1030號海龍王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京城大廈 法定代表人:王東明 電話:(010)84588266 傳真:(010)84865560 聯系人:陳忠 (9)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 傳真:(020)87557985 聯系人:肖中梅 (10)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21樓 法定代表人:何如 電話:(0755)82130833 傳真:(0755)82133302 聯系人:林建閩 (11)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話:(025)84457777-893 傳真:(025)84579879 聯系人:程高峰 (12)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法定代表人:馬昭明 電話:(0755)82492000 傳真:(0755)82492962 聯系人:盛宗凌 (13)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111號 辦公地址:臨平北路19號 法定代表人:蔣元真 電話:(021)65081063 傳真:(021)65081069 聯系人:謝秀峰 (14)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許昌市南關大街38號 辦公地址:鄭州市經三路15號廣匯國貿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張建剛 電話:(0371)65585670 傳真:(0371)65585670 聯系人:陳利民 (15)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國門外大街一號國貿大廈2座2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一號國貿大廈2座28層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電話:(021)58796226 傳真:(021)68875123 聯系人:王歡 (16)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特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漢口路130號長江證券大廈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電話:(021)63219781 傳真:(021)51062920 聯系人:李良 (17)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廈三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嶺八卦三路平安大廈三樓 法人代表:葉黎成 電話:(0755)82450826 傳真:(0755)82400862 聯系人:袁月 (18)南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樓區大鐘亭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大鐘亭8號 法定代表人:張華東 電話:(025)83364032 傳真:(025)83364032 聯系人:石健 (19)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陸家嘴東路166號中保大廈19樓 法定代表人:蘭榮 電話:(021)68419974 傳真:(021)68419867 聯系人:易勇 (20)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大街2號安貞大廈3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外大街2號安貞大廈3層 法定代表人:王少華 電話:(010)64482828-390 傳真:(010)64482090 聯系人:馬澤承 (21)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壽春路179號 辦公地址:合肥市壽春路179號 法定代表人:鳳良志 電話:(0551)2207936 傳真:(0551)2634400-1171 聯系人:程維 (22)信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長江路8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長江路88號 法定代表人:錢凱法 電話:(025)84784765 傳真:(025)84784830 聯系人:舒萌菲 (23)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中河南路11號萬凱商務樓A座 辦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號萬凱商務樓A座 法定代表人:劉軍 電話:(0571)85783750 傳真:(0571)85783771 聯系人:龔曉軍 (24)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中國廣西南寧市濱湖路46號 辦公地址:中國廣西南寧市濱湖路46號 法定代表人:張雅鋒 電話:(0771)5539262 傳真:(0771)5539033 聯系人:覃清芳 (25)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128號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128號 法定代表人:李煒 電話:(0531)81283728 傳真:(0531)81283735 聯系人:傅詠梅 (26)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青島市東海路28號 辦公地址:青島市東海西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史潔民 電話:(0532)5023457 傳真:(0532)5022025 聯系人:丁韶燕 (27)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號常信大廈18、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區東方路989號中達廣場17樓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電話:(021)50586660 傳真:(021)50586660-8880 聯系人:邵一明 2、二級市場交易代辦證券公司 包括具有經紀業務資格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所有證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發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 (二)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2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聯系人:劉永衛 電話:(021)58872625 傳真:(021)68870311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十二層 法定代表人:王麗 聯系電話:(010)66575888 傳真:(010)65232181 聯系人:李娜 經辦律師:李志宏、李娜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延安東路222號30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西二辦公樓8層 法定代表人:謝英峰 聯系電話:(010)85207788 傳真:(010)85181218 聯系人:劉昊 經辦注冊會計師:景宜青、羅雪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交易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方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新股、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況(如流動性不足)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進行適當的替代。 1、決策依據 有關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標的指數的相關規定是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的決策依據。 2、投資管理體制 本基金管理人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團隊制。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決定有關指數重大調整的應對決策、其他重大組合調整決策以及重大的單項投資決策;基金經理決定日常指數跟蹤維護過程中的組合構建、調整決策以及每日申購、贖回清單的編制決策。 3、投資程序 研究、決策、組合構建、交易、評估、組合維護的有機配合共同構成了本基金的投資管理程序。嚴格的投資管理程序可以保證投資理念的正確執行,避免重大風險的發生。 (1)研究:金融工程小組依托公司整體研究平臺,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開展指數跟蹤、成份股公司行為等相關信息的搜集與分析、流動性分析、誤差及其歸因分析等工作,撰寫研究報告,作為基金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 (2)投資決策:投資決策委員會依據金融工程小組提供的研究報告,定期召開或遇重大事項時召開投資決策會議,決策相關事項。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每日進行基金投資管理的日常決策。 (3)組合構建:根據標的指數,結合研究報告,基金經理以完全復制指數成份股權重方法構建組合。在追求跟蹤誤差和偏離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經理將采取適當的方法,以降低買入成本、控制投資風險。 (4)交易執行:交易管理部負責具體的交易執行,同時履行一線監控的職責。 (5)投資績效評估:金融工程小組定期和不定期對基金進行投資績效評估,并提供相關報告。績效評估能夠確認組合是否實現了投資預期、組合誤差的來源及投資策略成功與否,基金經理可以據此檢討投資策略,進而調整投資組合。 (6)組合監控與調整:基金經理將跟蹤標的指數變動,結合成份股基本面情況、流動性狀況、基金申購和贖回的現金流量情況以及組合投資績效評估的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監控和調整,密切跟蹤標的指數。 基金管理人在確保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權根據環境變化和實際需要對上述投資程序做出調整,并在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標的指數。本基金標的指數為上證50指數。 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變更或停止上證50指數的編制及發布、或上證50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或由于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上證50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標的指數,或證券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更適合投資的指數推出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屬股票基金,風險與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采用完全復制策略,跟蹤上證50指數,是股票基金中風險較低、收益中等的產品。 十一、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08年1月11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3、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 4、報告期末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5、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明細 6、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也沒有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 (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 (3)基金的其他資產構成 單位:元 (4)報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截至本報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5)報告期內獲得的權證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下述基金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后實際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 (一)基金業績 (二)基金份額收益分配情況表 單位:元/每份基金 十三、費用概覽 (一)基金運作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基金運作過程中,從基金財產中支付的費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上市費及年費; (4)證券交易費用; (5)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信息披露費用; (8)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費用。 2、基金費用的費率、計提標準、計提方式與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劃付給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1%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劃付給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基金規模等因素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提高上述費率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4)本條第(一)款第1項中第(3)至第(8)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關合同等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二)基金銷售費用 投資者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需按照本招募說明書第十條第(六)款的規定,交納一定的申購、贖回傭金。 本基金申購、贖回均以份額申請,費用計算公式為: 申購/贖回傭金=申購/贖回份額×傭金比率 本基金申購、贖回傭金由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在投資者申購、贖回確認時收取,用于市場推廣費用、銷售服務費用、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機構收取的相關費用等。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聯系電話”、“股權結構”、“主要人員情況”;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況及相關業務經營情況; 3、更新了“五、相關服務機構”的“銷售機構”的相關信息,新增了場內申購、贖回代理機構“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對“十、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的“申購和贖回場所”信息進行了更新,并且以2007年12月28日的數據更新了“申購、贖回清單的格式”; 5、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資”中投資組合報告,該部分內容均按有關規定編制,并經基金托管人復核; 6、更新了“十二、基金的業績”中“基金業績”的相關內容; 7、更新了“十四、基金資產的估值”,該部分內容按修訂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及有關規定編制; 8、更新了“二十三、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的相關內容; 9、更新了“二十四、其他應披露事項”,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說明書截止日以來涉及本基金的相關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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