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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蕭鋼構案的啟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05:2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吳學安 有著“牛市內幕交易第一案”之稱的杭蕭鋼構案,經過兩個月的審理,日前由浙江省麗水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從已披露的案情來看,這是一起由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不嚴而導致重大信息提前泄露、被知情人所利用的案子。 隨著證券市場的迅猛發展,類似杭蕭鋼構的內幕交易,對投資者來說并不是唯一的。許多股票的異動,隨后總會有重要信息的發布,甚至出現一些由上市公司高管“兼任”的“股神”。就國內證券市場來說,不僅需要行政手段的市場監管,更需要依靠司法手段的法律監督,才能使內幕交易這顆“毒瘤”無可遁形。 與成熟的資本市場相比,中國資本市場仍處于起步階段。國內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為資本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想像空間。在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的市值、交易量、開戶數和融資額等不斷增長的背景下,強有力且行之有效的監管比以往任何時期都顯得迫切。因為,只有嚴格的執法才能確保市場運行的安全和效率。因為,市場信心的維系必須建立在更有力的監管基礎之上。 管理層在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尤其在立法方面,在堅持法治先行的原則基礎上,我國資本市場逐步探索出一條符合“新興加轉軌”特色的立法道路。以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證券法》實施為契機,資本市場法律規則體系得到了全方位的梳理和重構,形成了以《證券法》、《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為主體,證券期貨類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自律規則相配套的、比較完備的、多層次的法律規范體系,對于規范市場交易、增加透明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對于資本市場來說,基礎制度建設固然重要,但提高查處率更為關鍵。去年以來,市場查處力度在加大,但對違規交易者所起的震懾作用仍有待進一步加強。尤其是目前在司法監督和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仍需要繼續完善。一方面是因為司法界專門性人才的不足導致法律監管缺位,從而影響了法律監督的效果;另一方面是一些司法機關患得患失。更重要的是,監管決策層應充分認識到司法介入對于促進證券市場規范化的重要性。有鑒于此,有關方面應面對杭蕭鋼構內幕交易案民事賠償立案難的現實,采取措施,使司法監督成為市場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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