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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東權益變動情況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8: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簡稱:東百集團證券代碼:600693編號:臨2008--004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權益變動情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日前本公司控股股東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東百集團管理團隊代表魏立平先生簽署了《股權轉讓合同》,將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800萬股(占公司總股份6.06%)以19,040.00萬元價格轉讓給東百集團管理團隊,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99.8662萬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11.36%。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本公司特作股東權益變動情況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義務人編制的《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報告書》分別見附件一、附件二。 特此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4日 證券簡稱:東百集團證券代碼:600693編號:臨2008---005 福建東百集團第五屆董事會 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暨召開東百集團2007年度股東大會通知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08年2月3日以傳真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九人,實參會董事九人,經會議審議通過以下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于東百集團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鑒于東百集團第五屆董事會將于2008年6月任期屆滿,公司董事會應進行換屆選舉,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名推薦以下人員作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 1、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推薦魏立平先生、戚振海先生、郁義鴻先生、徐海濤先生、崔正旭先生為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推薦金順興先生、賴小瓊女士為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2、公司控股股東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推薦畢德才先生為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推薦翁玉強先生為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上述候選人簡歷、獨立董事候選人等聲明詳見附件)。 二、會議決定于2008年3月5日召開公司2007年度股東大會,并將上述議案及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相關事項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2007年度股東大會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召開時間:2008年3月5日; ● 會議召開地點: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號東百大廈18層會議室 ● 會議方式:現場會議。 (一) 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會議召集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會議日期:2008年3月5日上午九點三十分; 3、會議地點: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號東百大廈18層會議室; 4、會議方式:現場表決。 (二) 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公司董事會2007年工作報告。 2、審議公司監事會2007年工作報告。 3、審議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及年報摘要。 4、審議公司200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審議公司200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福建華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2007年實現凈利潤59,416,189.40元,提取10%法定公 積金和10%任意公積金8,682,362.5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13,546,890.11元,本期末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64,280,716.97元,年末公司資本公積為174,449,679.01元,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本年度不進行現金利潤分配,用累計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上述200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須經公司《200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6、審議公司2008年度向相關銀行申請總額為60,000萬元人民幣貸款額度的議案。 7、審議公司關于續聘福建華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08年審計單位及支付其定期審計費的議案。 8、審議關于東百集團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9、審議關于東百集團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三) 會議出席對象 1、截止2008年2月22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并辦理了出席會議登記手續的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中介機構相關人員。 (四) 登記方法 1、登記手續 (1) 法人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書、股東賬戶卡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 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親自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3) 異地股東可以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2、登記時間:2008年2月28日--29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3、登記地點:福州市817北路84號東百大廈18層東百集團董事會辦公室。 (五) 其他事項 1、會期半天,與會者食宿、交通費自理。 2、聯系電話:0591---875317240591---87531578 傳真:0591---87531804 郵編:350001 授 權 委 托 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東大會》,并對會議議案行使表決權。 本公司/本人對于有關議案的表決未做出具體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名稱: (個人股東須簽名、法人股東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注冊登記號: 委托人股東賬戶: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均有效。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 2008年2月3日 附件1: 一、福建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歷: 1、畢德才先生,男,現年69歲,大學學歷,原海軍北海艦隊任職(已退休)。現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2、魏立平先生,男,現年45歲,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自2002年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福建東方百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福建東百元洪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董事長。 3、戚振海先生,男,現年45歲,中國社科院工商管理碩士,自2002年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福建東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4、郁義鴻先生,男,現年55歲,復旦大學產業經濟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徐海濤先生,男,現年38歲,大學學歷,自2002年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 6、崔正旭先生,男,現年36歲,大學學歷,在讀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會計師,自2002年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 二、福建東百集團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1、賴小瓊,女,現年50歲,經濟學博士,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亞南經濟研究院院長助理。 2、金順興,男,現年44歲,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金融學學士,西北工業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MBA),中共黨員。 3、翁玉強,男,現年41歲,福建福清市人,文學博士。歷任:福建省長樂師范學校教員,福建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屬下的貿易公司任職。現任:福建師范大學文學任教。 附件2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現就提名賴小瓊女士、金順興先生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該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蓋章) 2008年2月3日 附件3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現就提名翁玉強先生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該上市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蓋章) 2008年2月3日 附件4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翁玉強,作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簽字):翁玉強 2008年2月3日 附件5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金順興,作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簽字):金順興 2008年2月3日 附件6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賴小瓊,作為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簽字):賴小瓊 2008年2月3日 證券代碼:600693證券簡稱:東百集團 編號:臨2008—006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8年2月3日以傳真方式召開,本公司三名監事參加了本次會議,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專題審議通過了關于福建東百集團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鑒于東百集團第五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控股股東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推薦李琦女士為第六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經公司監事會推薦施敏秀女士為第六屆監事會候選人,(候選人的簡歷詳見附件)。 經公司第八屆職工代表大會第十一次會議選舉,陳玲女士為職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事。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 二00八年二月三日 附件: 東百集團第六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個人簡歷: 施敏秀,女,50歲,大專學歷,政工師。自2001年至今任福建東百集團黨委副書記、監事長、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李琦,女,36歲,碩士學歷,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注冊稅務師,任深圳市飛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陳玲,女,53歲,任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部門經理。 附件一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簡稱:東百集團 股 票 代 碼:600693 信息披露義務人: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住 所: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金龍大廈19層B2單元 通訊地址: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金龍大廈19層B2單元 電 話:0591---87871818 傳 真:0591---87844763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 署 日 期:2008年2月3日 特 別 提 示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與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百集團)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 第一節 釋 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指 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東百集團指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報告書指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中國證監會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1、名 稱: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2、注冊地:福州市 3、法定代表人:畢德才 4、注冊資本:11000萬元; 5、注冊號碼:350100100006771 6、企業代碼:19235200--X 7、企業類型:民營企業; 8、經營范圍:投資咨詢(不含證券、期貨咨詢);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建筑材料的批發、代購代銷、興辦實業 9、經營期限:自1995年6月22日至2045年6月22日; 10、稅務登記號碼:35010019235200X 11、股東姓名:畢德才、 12、通訊方式:電話:0591---87871818傳真:0591---87844763 13、實際控制人:畢德才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第三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有意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減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數量14,998,662股,持股比例:11.36%。在未來12個月內也沒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 第四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2008年2月2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與東百集團管理團隊代表魏立平先生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書》,協議涉及的標的股份為東百集團有限售條件股份800萬股(占東百集團總股數6.06%),轉讓價合計人民幣19,040.00萬元。協議切實履行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減少東百集團800萬股權益。 二、《股份轉讓合同書》的主要內容 (一) 協議主要內容 1、協議轉讓的當事人: (1) 出讓方: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2) 受讓方:魏立平 (東百集團管理團隊代表) 2、轉讓股份的數量、比例及股份性質: 本次股份轉讓數量為800萬股,占東百集團總股本的6.06%,股份性質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3、轉讓價格:股份轉讓價總額為人民幣19,040.00萬元。 4、付款時間及方式: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5、協議簽訂時間及生效條件: (1) 協議簽訂時間:2008年2月2日。 (2) 生效條件:《股份轉讓合同書》由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其他情況 1、本信息披露義務人控制的東百集團的股份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存在股權承諾的限制條件,即:東百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若東百集團經營業績無法達到設定目標,將向流通股股東追送股份一次。追送股份的觸發條件:根據東百集團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如果東百集團2006、2007、2008三個年度每年的凈利潤分別與上一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相比,增長率低于30%;或東百集團2006、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 2、除上述股改承諾的限制條件外,本信息披露義務人控制的東百集團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權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質押、凍結等。 第五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沒有在二級市場買賣東百集團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 二、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本報告涉及的《股份轉讓合同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畢德才 簽署日期:2008年2月3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州市817北路84號東百大廈 股票簡稱 東百集團 股票代碼 600693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 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冊地 福州市 擁有權益的股份 數量變化 增加 □ 減少√ 不變,但持股人發生變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 □ 無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是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是 √ 否 □ 權益變動方式 (可多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協議轉讓√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間接方式轉讓□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其他□ (請注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前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持股數量: 22,998,662 股持股比例:17.42%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變動比例 持股數量: 14,998,662 股持股比例:11.36% 變動數量: 8,000,000股變動比例:-6.06%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于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減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前6個月是否在二級市場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東權益的問題 是 □否 √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未清償其對公司的負債,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如是,請注明具體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是否需取得批準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準 是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簽章):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畢德才 日 期:2008年2月3日 附件二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簡稱:東百集團 股 票 代 碼:600693 信息披露義務人:魏立平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號東百大廈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號東百大廈 電 話:0591---87536211 傳 真:0591---87533172 股份變動性質:增加 簽 署 日 期:2008年2月3日 特 別 提 示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與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百集團)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 第一節 釋 義 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指 魏立平先生 上市公司、東百集團指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報告書指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中國證監會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1、名稱:魏立平 2、身份證號碼:620402196305130912 3、通訊方式:電話:0591---87536211 傳真:0591---87533172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無持有及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第三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代表東百集團管理團隊受讓其股份,目的是實現對東百集團管理層的激勵,幫助管理層平衡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促進企業倡導以價值創造為導向的績效文化,建立企業與職業經理團隊之間的利益共享與約束機制,保障東百集團的長遠、健康、穩定發展。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有意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減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無意繼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第四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2008年2月2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與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書》,協議涉及的標的股份為東百集團有限售條件股份800萬股(占東百集團總股數6.06%),轉讓價合計19,040.00萬元。協議切實履行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持有東百集團800萬股權益。 二、《股份轉讓合同書》的主要內容 (一) 協議主要內容 1、協議轉讓的當事人: (1) 出讓方:福建欽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2) 受讓方:魏立平 (東百集團管理團隊代表) 2、轉讓股份的數量、比例及股份性質: 本次股份轉讓數量為800萬股,占東百集團總股本的6.06%,股份性質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3、轉讓價格:股份轉讓價總額為人民幣19,040.00萬元。 4、付款時間及方式: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5、協議簽訂時間及生效條件: (1) 協議簽訂時間:2008年2月2日。 (2) 生效條件:《股份轉讓合同書》由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沒有在二級市場買賣東百集團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其他應披露的事項 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 二、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七節 備查文件 本報告涉及的《股份轉讓合同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魏立平 簽署日期:2008年2月3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福建東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州市817北路84號東百大廈 股票簡稱 東百集團 股票代碼 600693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 魏立平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冊地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 變化 增加 √ 減少□ 不變,但持股人發生變化 □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 □ 無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 是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是 □ 否 √ 權益變動方式(可多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協議轉讓√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間接方式轉讓□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其他□ (請注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前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 持股數量:0 股持股比例:0 本次權益變動后,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及變動比例 變動數量: 8,000,000 股變動比例:+6.06%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于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此前6個月是否在二級市場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東權益的問題 是 □否 □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時是否存在未清償其對公司的負債,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如是,請注明具體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是否需取得批準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準 是 □否 □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簽章):魏立平 日 期:200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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