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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基金韓國負責人獲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14:53 中國證券網
韓國法院1日裁定孤星基金及其韓國負責人Paul Yoo操縱韓國外換銀行信用卡子公司股價的罪名成立,后者被判入獄5年。 綜合外電2月4日報道,韓國法院裁定孤星基金(Lone Star Funds)及其韓國負責人操縱韓國外換銀行(Korea ExchangeBank,簡稱KEB)信用卡子公司股價的罪名成立,這一裁定令這家私人資本運營公司向匯豐控股有限公司(HSBC HoldingsPLC,簡稱HSBC)出售KEB的交易復雜化。 2月1日,首爾中央地區法院(Seoul Central District Court)判決PaulYoo入獄5年,并對孤星基金和KEB各罰款250億韓圓(2,650萬美元)。控方本來提出判Paul Yoo入獄10年。 孤星董事長約翰.格雷肯(John Grayken)1月自愿出庭為此案作證,并被韓國控方暫時扣留,接受其他方面的詢問。格雷肯此后已離開韓國。 2003年,總部位于達拉斯的孤星基金以大約12億美元購入KEB的51%股權。2007年9月,孤星同意以63億美元向HSBC出售擴大的股份,只等監管機構批準。1日的判決將令出售推遲,因為監管人員已經表示,在與本案相關的所有法律糾紛了結之前不會批準任何交易。 孤星和KEB表示將對法庭的判決提起上訴。記者無法聯絡到Paul Yoo的律師。KSBC則拒絕對此事置評。 本案涉及KEB的信用卡子公司,孤星收購KEB時,其信用卡子公司壞帳堆迭。監管人員說,Paul Yoo和孤星及KEB的管理人員通過向市場放出風聲稱KEBCredit Services即將面臨資本削減,從而壓低了該公司的股價。后來,該公司與KEB合并。 孤星1日表示,“堅決主張Paul Yoo和KEB的其他董事會成員(其中包括幾名非孤星基金的成員)并無不當行為,也從未曾操縱或試圖操縱KEBCredit Services的股價。” 在韓國對孤星基金進行的調查中,監管機構還起訴了協助孤星收購KEB的政府官員和KEB管理人員。當局認為,這些人員共同策劃歪曲KEB的財務狀況,從而為孤星入主KEB鋪路。 在1997-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孤星成了韓國最大的外國投資者之一。該公司以低廉的價格購進韓國資產,并在韓國經濟復蘇后以高價賣出。孤星和其他投資者的暴利引起了韓國國內的不滿情緒,導致KEB收購案以及外國投資者在韓國可以免稅的政策均受到重新審查。 當監管機構發現孤星收購KEB時的主管StevenLee從公司挪用了數百萬美元,導致公司的所得稅申報不準確時,孤星面臨的形勢進一步惡化。不過該公司表示,已經解決了與Steven Lee的行為相關的所有稅款糾紛。 孤星還否認在KEB的交易中有任何不法行為。在對KEB進行收購時,正是Paul Yoo負責物色收購對象,并向Steven Lee匯報。 韓國資產規模最大的韓國國民銀行(Kookmin Bank)2007年放棄了收購KEB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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