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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特鋼擬實施股權激勵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05:3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朱宇 撫順特鋼(600399)公告,公司擬實施限制性股票模式的股權激勵計劃。 公司在業績指標達標的前提下,委托管理人在公司股權激勵額度和激勵對象自籌資金額度內,從二級市場購買公司A股股票授予激勵對象。激勵對象自籌資金額度等于其個人股權激勵額度,即激勵對象個人自籌比例為50%。 公告稱,股權激勵計劃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3年內,每年可授予一次。3年期滿,公司將不再依據計劃授予激勵對象任何限制性股票。 公司將按計劃的股權激勵額度計提資金,計提條件為公司業績考核指標達標,即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含20%);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0%(含10%);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2.2%。其中:“凈利潤”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的凈利潤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中的低者,且為扣除提取激勵基金所產生的費用后的指標。 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批準后,公司以2008年度作為計劃的首次業績考核年度。 激勵對象范圍為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大股東東北特鋼集團以外人員擔任的公司外部董事,暫不參與本計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 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將按照業績完成情況,計提股權激勵額度,并結合激勵對象的價值分配系數,確定每位激勵對象激勵額度的上限,最高不超過其薪酬總水平的30%。 每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鎖定期為兩年,鎖定期滿后的三年為解鎖期,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依據股權激勵計劃,每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數量的40%、30%、30%分三批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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