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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利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更正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04:3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由于工作人員疏忽,導致提交公告的電子版本發(fā)生錯誤,公司已披露的《捷利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中第二章第九條激勵對象中“姜榮”應為“趙麗娜”;第四章第十二條激勵對象及期權分配情況中“姜榮”應為“趙麗娜”;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中董事會審議通過的第六、第七、第八項議案中:“董事姜榮、姜維作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受益人,對本議案的表決進行了回避。”應為“關聯董事劉潤紅、姜維對本項議案的表決進行了回避”。現予以更正。 特此公告。 捷利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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