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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案宣判現場:12年監禁 680萬元罰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0:41 21世紀經濟報道
曹元 郎朗 1月30日,佛山,小雨,最高氣溫攝氏8度。 據佛山本地人介紹,這是20多年來從未遇到的低溫,和天氣相映的或許還有顧雛軍的心情。 當日上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內,傳出了對商界一代梟雄顧雛軍的一審判決結果:有期徒刑12年,罰金680萬元。 顧雛軍胞弟顧紹軍表示,顧雛軍已明確表示要上訴。 現場:顧雛軍淡定 自從2005年7月顧雛軍與姜寶軍、曾俊洪等原科龍高管被警方控制并隨后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后,中間經過了2006年11月和12月兩度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在一年多的等待后顧雛軍等9人終于等來了一審結果。 1月30日上午9時30分,顧雛軍案的一審審判準時開始,這次審判吸引了諸多媒體前往,不大的審判庭座無虛席。 被告席上,顧雛軍、姜寶軍、張宏、晏果茹、劉科等涉案人員依次排開。 在法庭上,能夠看到顧的頭發比去年年底在接受審判時更加花白。據此前信息顯示,顧雛軍的健康狀況進一步惡化,除了糖尿病引發的并發癥外,還患上了心臟病。 但在現場,這些病癥并未表現在顧的臉上,相反,現場看到顧的精神狀態不錯,較之2006年11月和12月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時激動的情緒顯得很淡定。 法官在開庭后迅速宣判。 法院判定,顧雛軍因虛假注冊資本罪,判有期徒刑兩年,罰金660萬元;因違規披露、不披露重大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兩年,罰金20萬;因挪用資金罪,判有期徒刑8年。三罪并罰,顧雛軍獲判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680萬,扣除羈押期,實際執行十年。 被告人姜寶軍與顧觸犯相同罪名,三刑合一判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2萬元,扣除羈押期,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 顧案中其他涉案人員除曾俊洪被判無罪,其他六人分別獲緩刑或1-2年有期徒刑,但均被判處2-3年緩刑,他們涉及虛報注冊資本金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大信息罪、挪用資金罪等。由于此六人已經長期羈押,加之被判緩刑,當庭宣判后其家人紛紛趕往順德看守所,據悉今日辦完手續后,除顧、姜兩人外,其它人均可回家與家人共度春節。 值得注意的是在顧羈押期間,佛山市中院于2007年8月30日作出判決,要求顧雛軍等四被告向江西科龍賠償被挪用資金總計1.65億元。而今日判決結果與起訴罪名有重大變動。 現場看到,宣判時,顧的表情依然淡定,沒有什么變化。 區區數分鐘,在法官讀完審判結果后,宣布審判結束。有關當事人及律師紛紛離場,而法警則成了記者欲接近當事人的“高墻”。 “在跟律師溝通后我們將很快提起上訴。”兩年多來一直在給科龍電器前董事長顧雛軍鳴冤的胞弟顧紹軍1月30日在得知一審判決結果如是表示。 并非職務侵占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顧雛軍的罪名定為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這與最初遭到拘捕和前兩次開庭涉嫌的四項罪名相比,減少了可能判決最重的職務侵占罪,而原來的虛假財務報表罪則轉換為范圍更廣的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對此顧紹軍表示,“我們會跟代理律師進行溝通,接下來我們會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 對于具體判決罪名的變化,特別是職務侵占罪的取消,顧紹軍沒有給出說明。但是對于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之前顧雛軍將所有的矛頭直接對準了科龍此前的會計師事務所德勤。 顧雛軍曾表示,科龍在出具涉嫌造假的2004年年報時,他和科龍董事會受到了德勤的"逼迫和要挾",在2004年年報中確認5.1億元的銷售收入“是德勤的意見”,如果說年報確有造假,那么德勤該為此負責,而他和科龍董事會都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更談不上刑事責任。 顧紹軍表現出這樣的態度其實并不奇怪,在此之前,顧雛軍及親屬在長達兩年的案件審理過程中一直高呼自己是受迫害的,并在2006年底的兩次庭審期間,曾提出公布“舉報信”、公開審理并邀請媒體旁聽、公開全部案件資料等三項要求,并以絕食相威脅。 一年后的判決 此案件本來計劃在2007年春節前一審判決,但最后拖延了一年時間。 而這次一審判決做出前,2007年9月13日,*ST科龍(000921.SZ)發布公告稱,公司通過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龍訴顧雛軍及其格林柯爾系公司的兩宗案件一審勝訴,佛山中院一審判決顧雛軍及格林柯爾系公司向江西科龍合計賠償1.65億元。 據悉,來自證監會的調查報告顯示,顧雛軍等人及格林柯爾系有關公司所涉嫌的八宗罪中,還包括詐騙國有土地及侵占科龍電器相關利益、虛假出資或抽逃注冊資金以及在深圳開設賬外秘密賬戶,涉嫌轉移科龍資金等。 此前有報道稱,證監會報告中有關涉嫌犯罪的事實在證監會調查終結不久便被移交至公安機關。截至目前,司法部門已經就上述問題走完了偵查、公訴、開庭審理的程序。 顯然接下來的民事案件審理,以及廣州市中院日前受理的針對科龍的證券民事賠償案中,這些新的證據都將可能加大顧的刑期。 有業內人士分析,顧雛軍在科龍玩的“八個杯子七個蓋的游戲”終于告一段落,顧雛軍在案發前后態度的倨傲是其落到這步田地的主要原因。 許繼集團產權轉讓開出八大條件 外資無緣 湯白露 “許繼集團此次引進戰略投資者,很明顯,將外資PE或者外資企業排斥在外。”1月29日,河南省許昌亞太產權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陳京告訴本報記者。 “至今共有5、6家意向方前往咨詢或者考察,但現在,還在前期接觸階段,不斷有新的意向方來洽談。”該人士表示。 據了解,為了引進戰略投資者,輸變電設備龍頭許繼電氣(000400.SZ)的控股股東許繼集團100%股權在許昌亞太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轉讓。掛牌期限為1月21日至2月20日,轉讓價格為8億元。 記者查閱上述掛牌公告,其中明確規定了意向受讓方的基本條件:即“意向受讓方或其實際控制人是國內著名企業,但不包括私募投資機構以及外商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 “公告已經規定了受讓方為國內企業,我們也是根據這一原則在與意向方溝通。至于為什么排除外資企業,這是許繼集團內部的戰略安排,我們不方便發表評論。”許昌亞太產權交易中心上述人士表示。 在與本報記者的溝通中,許繼電氣證券事務代表李維揚不愿意談太多內容,他僅表示,“是否引進外資,這已經在公告上寫得很清楚,一切以公告為準。” 據記者了解,業界認為許繼集團在公告中開出的條件過于苛刻,“8大條件”簡直是在為國內少數金融資本量身定做。 公告規定的“8大條件”如下:1、意向方實際控制人資產不少于100億元;2、為許繼集團提供金融服務,且提供不少于40億元長期資金支持;3、在股權轉讓后兩個月內提供上述資金的50%,余款在一年內提供;4、受讓方不能是私募投資機構和外商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5、意向受讓方應書面提出許繼集團三至五年發展規劃;6、意向受讓方未投資或經營電力設備產品;7、在受讓股權之后,繼續使用“許繼”品牌;8、意向受讓方應為單一主體,不接受聯合體提出受讓意向。 許繼集團官方網站資料顯示,該集團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冊資本為2.8615億元。截至2007年9月30日,總資產為46.05億元,凈資產為6.25億元。2006年實現銷售收入66億元(含稅)、利潤4.6億元。 許繼集團目前擁有一家上市公司,兩家國家級產品檢測中心和一家證券公司,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和多家子(分)公司,業務設計電力設備、電子商務、環保工程及金融等多個領域,由其持有40.8%股份的中原證券,剛剛與美國花旗集團協議合資成立投行公司。 事實上,許繼集團本次整體改制屬第二次改制,此前于2004年發起一次針對人事、勞動及分配等方面的行政改制。 “此次大規模引進戰略投資,是為了創建集團提出的‘一城三基地’目標,將電力設備業務做到全國前幾名。”許繼電氣證券代表李維揚對記者表示。 目前,許繼集團正在許昌市創建“一城三基地”,即:建立直流換流閥和控制保護設備國產化基地、大功率電力電子裝備研發制造基地及交流輸變電裝備研發制造基地三個電力設備生產基地,全力打造中國許繼高科技電氣城。三個基地預計總投資18億元,達產后預計年新增銷售收入30億元,利稅總額7億元。 按照相關規定,在掛牌期間如只有一個受讓方,需再次增加20個工作日的掛牌時間。許繼電氣股票自2008年1月21日停牌,待該事項基本確定后復牌。 天相投資在一份報告中指出,預計在許繼集團引入戰略投資者后,許繼電氣才可能啟動定向增發。同時,由于引入戰略投資者涉及國有資產轉讓,審批程序較為復雜,該報告認為最快于2008年下半年才能完成定向增發。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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