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5:4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大股東海南華順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順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海南興業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07】1575號), 華順公司持有本公司6736萬股國有股轉讓給廣東廣晟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晟集團”)的事項,已獲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另本公司第二大股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海口辦事處(簡稱“東方資產”)收到財政部《財政部關于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海南興業聚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暨參與股權分置改革的批復》(財金函【2007】222號), 東方資產持有本公司800萬股國家股轉讓給廣晟集團的事項,已獲財政部的批準。 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等相關材料已上報中國證監會審批,本公司董事會、華順公司及廣晟集團目前正積極準備報送相關補正材料。 特此公告。 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