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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5:3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的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及股東出席情況 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二00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8年1月28日在海口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代表 3人,代表股份784596805 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83.60%,公司9名董事,2名監事出席了會議。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通知公告于2008年1月12號《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林端董事長主持。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的各項議案經與會股東審議,采用現場記名逐項投票表決方式通過如下決議: 1、《關于投資設立北京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為784596805股。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全票同意。 2、《關于投資設立福建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為784596805股。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全票同意。 3、《關于續聘福建華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07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繼續聘請福建華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負責本公司2007年度的審計工作。經協商,2007年度本公司擬支付其審計費 人民幣50萬元。 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為784596805股。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全票同意。 4、《關于新增會計政策調整的議案》 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為784596805股。本議案獲得出席會議股東有效表決總股份數全票同意。 三、律師見證情況 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江日華律師、林暉律師見證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發表了法律意見。其意見為: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以及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做出的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參會董事和會議記錄員簽名的《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福建君立律師事務所關于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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