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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美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大股東股權轉讓獲批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5:3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接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產權[2008]11號文件——《關于廣東美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根據批復,同意廣東省廣新外貿輕紡(控股)公司將其持有的本公司11769.7245萬股股份轉讓給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弘公司);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本公司總股本仍為39651.5872萬股,其中廣弘公司(為國有股東)持有11769.7245萬股,占總股本的29.68%。 本次大股東股權轉讓的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07年12月29日的《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本次股權轉讓協議尚待以下三項先決條件全部成就且自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才生效,才能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過戶手續:(1)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主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2)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本公司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3)本公司在2007年度年報披露時已具備相關法律和規則所規定的恢復上市的條件。 特此公告 廣東美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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