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 00:5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8年1月25日在福建省龍巖市陵園路81號本公司會議室舉行,會議召開的通知是于2008年1月15日以書面方式送達各董事。會議由董事長周蘇華先生主持,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監事列席了會議,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議以書面方式表決,以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年報工作制度》(具體內 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審議通過《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年度財務報告審議工 作規程》(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三、審議通過《關于為腔股子公司提供綜合授信擔保的議案》 公司前次為控股子公司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9.06%股權)提供的向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申請的7,000萬元銀行綜合授信擔保已到期,擬繼續為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金額增至8,000萬元人民幣,擔保期限為壹年,其中包括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之前與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發生的所有未到期業務。 擔保情況說明: ※ 擔保人: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被擔保人: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9.06%%股權) ※ 本次擔保數量:8,000萬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對外擔保數量為11,000萬元(控股子公司未對外進行擔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6.42%,其中(1)對其他法人公司擔保金額為3,000萬元。(2)本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擔保為8,000萬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無逾期擔保 ※ 單位:人民幣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2008年1月2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為腔股子公司提供綜合授信擔保的議案》,同意繼續為控股子公司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8,000萬元人民幣,擔保期限為壹年,其中包括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之前與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發生的所有未到期業務。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龍東大道2500號F樓226室;法定代表人:周蘇華;注冊資本:16,082萬元;經營范圍:大氣污染防治設備、水污染防治設備、粉炭灰綜合利用設備、環境監測儀器、物料輸送設備、機電一體化產品、儀表的研究、開發、銷售、安裝及相關技術咨詢服務;與公司的關系:為控股子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該公司未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41,658.37萬元、負債總額22,716.51萬元、凈資產18,941.86萬元、實現業務收入26,370.23萬元、實現凈利潤597.02萬元。 (三)擔保內容:為控股子公司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8,000萬元人民幣,擔保期限為壹年,其中包括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之前與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發生的所有未到期業務。 (四)董事會意見 根據公司整體經營的需要,同意為控股子公司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8,000萬元人民幣,擔保期限為壹年,其中包括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之前與上海銀行長寧支行發生的所有未到期業務。此次擔保行為不屬于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中規定的需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事項。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該子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經營活動也納入公司統一管理,經營風險可控,上述擔保行為屬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擔保合法。 (六)累計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本次擔保生效后,公司對外擔保累計數量為19,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2.29%,其中(1)對其他法人公司擔保金額為3,000萬元。(2)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擔保為16,000萬元。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9月30日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1月25日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