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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05:3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沒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08年1月23日 2.召開地點:鄭州市城東路北段388號河南花園集團有限公司2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以現場投票表決方式召開 4.召集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秦海員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751426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9.00 %。 2.社會公眾股股東(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東)出席情況: 社會公眾股股東(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8253股,占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權股份總數0.17%。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大會經過記名投票表決,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增補曾旗先生為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同意3751426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反對0股,棄權0股。 2、大會經過記名投票表決,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增補程明娥女士為公司獨立董事的議案》。 同意3751426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反對0股,棄權0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河南蒼穹律師事務所趙振華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2、河南蒼穹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以上文件完整備置于本公司證券部。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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