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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三屆二次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05:3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于2008 年1月20日以專人送達、傳真形式發出,會議于2008 年1 月22 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的董事十五名,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十五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的專項說明》的議案;該項議案表決結果1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07年11月21日以證監發行字[2007]409號文“關于核準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增發股票的通知”核準,同意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增發新股不超過8000萬股。公司實際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3243萬股,發行價格30.90元,募集資金共計100,208.70萬元,2007年12月26日由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公司開立在中國工商銀行新疆烏魯木齊西大橋支行3002013129200006166號的人民幣賬戶97,500.24萬元(已扣除承銷商發行費用2,708.46萬元),減除其他上市費用人民幣521.50萬元,計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96,978.74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證并出具信師報字(2007)第12025號《驗資報告》。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一)《招股說明書》承諾的投資項目 依據公司披露的《招股說明書》公司的募集資金項目為:公司擬利用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向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公司”)增資用于12萬噸/年聚氯乙烯專用樹脂配套10萬噸/年離子膜燒堿一期技改工程項目(以下簡稱“一期技改工程項目”),并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二)華泰公司的建設背景 鑒于公司目前正面臨良好的市場發展機遇,故為快速擴大公司產能,強化公司競爭優勢,促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盡早發揮經濟效益,華泰公司已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自行籌集資金先行投資建設了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該項目已于2006年11月動工建設,本次增發募集資金到位后,將用于該項目的后續建設及歸還該項目銀行貸款、置換先期投入的自有資金。 (三)一期技改工程項目投資概算和實施計劃 該項目總投資規模為92,211.00萬元,預計該項目正常達產后,將實現年銷售收入98,281.60萬元,實現年凈利潤為12,053.10萬元;根據該項目現金流量分析,該項目稅后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為14.39%;稅后全投資投資回收期為7.19年。 二、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狀況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華泰公司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入資金678,637,389.82元,資金來源為:華泰公司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墊付的自籌資金為278,637,389.82 元,銀行借款共計400,000,000.00元。 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決定使用本次募集資金中92,211.00萬元置換上述華泰公司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入資金678,637,389.82元。其中:華泰公司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墊付的自籌資金為278,637,389.82 元,銀行借款共計400,000,000.00元。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的專項說明進行了專項審核。并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08)第10054號專項審核報告,審核結論如下:經過審核,我們認為截止2007年12月31日貴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情況與貴公司董事會專項說明一致。 保薦機構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專項核查意見如下:公司決定使用本次募集資金置換華泰公司預先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入資金678,637,389.82元。其中:華泰公司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墊付的自籌資金為278,637,389.82 元,銀行借款共計400,000,000.00元。該事項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專項審計。上述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情況與公司董事會專項說明一致。經核查,我們認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情況與公司董事會專項說明一致。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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