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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族債務重組收益要過多重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03:1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陳健健 2007年年報披露即將拉開帷幕。不少ST公司紛紛趕在最后時段簽下債務重組協議,以期獲得重組收益,迅速扭轉財報困境。 不過,專家提示,并非所有的債務重組都能帶來重組收益。如果債務重組帶有條件,涉及或有應付金額,則在由此產生的不確定性得到消除之前,不能全額確認債務重組收益。 而對于另外一些債務豁免來自關聯方的公司來說,由于財政部方面對此類債務豁免能否確認為收益還沒有明確說法,年報的最終落筆還需等待。 “豬尾巴”上忙重組 為了趕上重組收益這班車,ST公司債務重組的步伐在2007年年底明顯加快。 S*ST光明1月4日公告,2007年12月31日,公司與工商銀行某支行簽署了《還款免息協議》,公司在按約還款1000萬元的前提下,銀行免除了公司貸款利息1163萬元。此次債務重組將帶來債務重組收益1163萬元,對公司扭虧起到重要作用。 在2007年最后一天簽署債務豁免協議的公司還有*ST銅城,公司實際控制人豁免了公司合計3000多萬元的債務。此外,S*ST生化、S*ST聚友、S*ST恒立、ST銀廣夏等ST公司也紛紛趕在豬年歲尾進行債務重組。 有條件重組收益不確定 專家提示,對于債務重組,要具體情況具體甄別,并不是所有的債務重組都必然帶來等額收益。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鄭朝暉教授解釋說,如果一項債務重組,例如債務豁免,是單方面、無條件的,則可以確認為當期收益;如果債務豁免帶有條件,債務豁免就帶有某種不確定性,而會計出于謹慎原則,就不能確認相關的或有關資產。比如,某銀行以某上市公司順利實施重組為條件豁免該公司部分債務,那么在該公司重組完成之前,該筆債務豁免不能確認為重組收益。即,附加條件的債務豁免如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在不確定性被消除前,企業不能確認債務重組收益。 鄭朝暉表示,這很可能是原定于1月15日第一家公布年報的S*ST昌源年報推遲到1月29日的主要原因。S*ST昌源日前公告,由于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最終核準文件,涉及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資產無法辦理過戶,對公司2007年年度報告會有一定的影響,公司年報披露因此推遲。 關聯方豁免收益“尚待明確” 記者了解到,由于財政部對于關聯方的債務豁免能否計入損益還沒有明確說法,不少ST公司的債務豁免是否能確認為收益,還需要等待。 S*ST生化即為一例。公司實際控制人振興集團決定自2007年12月28日起單方面、無條件豁免公司所欠的1億多元債務及孳息。不過,公司表示,由于該債務豁免為關聯方對公司的債務豁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是否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并計入2007年度當期損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尚需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 某ST公司董事會秘書對記者表示,“不確定性”的這些表示,為交易所的要求。“我們在等財政部的最終明確說法。” 這位人士告訴記者,在新會計準則施行之前,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果交易價格明顯有失公允,則不能在當期確認相關利潤。雖然此后新準則作了有關新規定,但能否依據新準則按照重組收益入賬,還要等財政部確認。“因為涉及到不少公司,所以有關說法應該會很快出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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