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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華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04:3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董事會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開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39號華業國際中心A座16層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北京華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徐紅女士 6.公司股東(代理人)共 2 人出席會議,代表公司股份 184,382,116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2.87 %,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股東(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84,382,116 股,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 %。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 審議《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200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實際結果,修改〈公司章程〉中相應條款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同意 184,382,116 股,占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 100 %。反對0股,棄權0股,獲得通過。 2.審議《關于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議案》; 同意 184,382,116 股,占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獲得通過。 五、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指派彭山濤律師出席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為: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投票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北京華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華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07年修訂) 3、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關于北京華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華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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