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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08: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股票代碼:002142股票名稱:寧波銀行公告編號:2008-001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決議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于2007年12月25日以公告形式發出,于2008年1月12日上午9時在寧波東港喜來登酒店召開。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召開時間:2008年1月12日上午9時 (二)召開地點:寧波東港喜來登酒店三樓五洲廳 (三)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四)召 集 人:公司董事會 (五)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長陸華裕先生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陸華裕先生主持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23人,所持股份1,890,438,600股,占本行2,500,000,000股本總額的75.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會議。寧波銀監局俞偉行列席會議。 三、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同意對董事會進行換屆選舉。 本議案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二)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同意對監事會進行換屆選舉。 本議案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三)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發行債券的議案。同意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具體如下: 1、本期金融債券發行方案 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 債券品種:期限不超過5年的無擔保商業銀行金融債券; 發行對象:根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金融債券發行對象為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 2、發行授權 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并轉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辦理本期金融債券的發行。 3、對管理層的授權 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并轉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公司資產負債配置需要和市場狀況,決定未來債券(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債券、次級債券和混合資本債券等)發行計劃,包括發行的時機、金額、利率類型、期限、方式等,并根據相關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發行條款進行適當的調整。該授權有效期至2011年1月31日。 4、對公司董事會的授權 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決議2、3所述事項。該授權有效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債券發行方案起至2011年1月31日。 本議案須經相關監管部門申請核準。 本議案同意1,890,434,8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棄權票3800股, 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0.01%;反對票0股。 (四)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王崢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五)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孫澤群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六)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宋漢平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七)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時利眾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4,9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 (八)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李寒窮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九)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鄭永剛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十)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徐萬茂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4,9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 (十一)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王洛林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1,890,409,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 (十二)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劉亞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1,890,412,9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 (十三)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李多森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十四)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陳永富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十五)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翁禮華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1,890,412,9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 (十六)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韓子榮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十七)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陸華裕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十八)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俞鳳英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十九)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洪立峰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二十)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羅維開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二十一)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楊晨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二十二)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楊雨蒔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二十三)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許利明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二十四)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羅國芳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外部監事; 同意1,890,438,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100%。 (二十五)采用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鄭孟狀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外部監事; 同意1,890,412,9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99.99%。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會議經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應寧燕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碼:002142股票名稱:寧波銀行公告編號:2008-002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決議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08年1月12日在寧波東港喜來登酒店召開。公司現有董事18名,實到 16 名,王洛林董事委托劉亞董事表決,時利眾董事委托王崢董事表決。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寧波銀監局俞偉行出席會議。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由陸華裕董事主持,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選舉陸華裕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 陸華裕簡歷如下: 陸華裕,男,1964年9月出生,高級會計師,1988年7月財政部財科所研究生部財會專業研究生畢業,經濟學碩士,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 1988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寧波市財政局預算處副處長,預算二處、綜合處處長,局長助理兼國有資產管理局副局長,寧波市財政局副局長等職;2000年11月-2005年1月任本行行長;2005年1月至今任本行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董事長。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選舉俞鳳英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副董事長。 俞鳳英簡歷如下: 俞鳳英,女,1958年3月出生,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行長。 1980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鄞縣財政稅務局直屬所所長,中國銀行鄞縣支行副行長、行長,寧波市城市信用聯社副主任,本行副行長;2005年1月至今任本行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行長;2006年9月起兼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三、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孫澤群、宋漢平、王洛林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孫澤群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四、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陳永富、時利眾、韓子榮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陳永富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五、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李多森、孫澤群、李寒窮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李多森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六、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韓子榮、孫澤群、劉亞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韓子榮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翁禮華、鄭永剛、李多森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委員,翁禮華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八、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翁禮華、徐萬茂、李多森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翁禮華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九、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同意聘任陳晨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陳晨簡歷如下: 陳晨,男,1979年6月出生,本科學歷,現就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2002年6月畢業于海軍工程大學財務管理專業;2002年6月-7月任職于本行江東支行業務崗位;2002年7月至2007年8月任職于本行財務會計部財務管理、資本金管理崗位;2007年8月至今任本行證券事務代表。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議案,同意聘任俞鳳英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 俞鳳英簡歷同前。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一、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同意聘任楊晨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楊晨簡歷如下: 楊晨,男, 1961年4月出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 198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 1982年7月畢業于杭州大學中文系,1982年9月至1985年10月溫州市政府辦公室干部,1985年10月至1986年11月溫州市龍灣區委辦秘書科副科長,1986年11月至1988年5月至溫州市政府辦公室干部,1988年5月至1993年9月寧波市外資辦公室主任科員,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寧波市政府辦公廳副處級,1996年1月至今任本行辦公室主任;2005年1月起至今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董事會秘書。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二、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議案,同意聘任洪立峰、羅維開、陳雪峰、邱少眾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 副行長簡歷分別如下: 洪立峰,男,1964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86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副行長。1986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北侖支行副行長,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信用卡處、信貸業務處副處長,香港華僑商業銀行中國業務部、工商業務部經理、高級經理、主管,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內地分行業務部高級經理,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結算業務處處長;2003年1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長;2005年1月至今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羅維開,男,1965年4月出生,本科學歷,經濟師,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副行長。1984年8月至1997年7月在工商銀行寧波市分行工作,歷任科長、處長助理;1997年7月至10月任寧波市商業銀行天源支行副行長;1997年11月起至2005年3月任寧波市商業銀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并曾于2001年2月至9月兼任行總部營業部主任;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兼任電子銀行部總經理;2005年3月至2007年8月任本行行長助理,2007年8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長;2006年8月起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陳雪峰,男,196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學歷,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1985年8月參加工作; 1987年3月至1991年1月任慈溪市財政局秘書、辦公室副主任; 1991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慈溪市政府辦公室秘書;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任慈溪市橫河財稅所副所長、財政局預算科長; 1997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慈溪市財稅局副局長; 2000年1月至2002年1月任寧波安信投資公司董事、總經理;2002年1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慈溪支行黨支部書記、行長;2005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本行行長助理;2007年8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長。 邱少眾,男,1961年7月出生,新加坡國籍,研究生學歷,經濟師,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邱少眾先生1986年畢業于新加坡國立大學。1987年至1989年在新加坡達利銀行從事外匯現貨交易。1989年至2005年在德意志銀行工作。期間:1989年至1992年任職德意志銀行高級交易員,從事外匯現貨交易;1992年至1997年任職德意志銀行(新加坡)主任,從事遠期外匯交易,在新加坡建立了一個G7的遠期交易平臺;1997年至2000年任德意志銀行亞太區董事、主任,從事短期利率交易,建立了一個亞太地區綜合性的外匯短期利率交易的業務;2000年至2004年任德意志銀行全球市場部董事(一級),從事全球外匯交易,為全球市場建立了一個內部風險管理系統,給所有貿易產品提供實時的全球風險監控;2004年至2005年任德意志銀行全球市場部(倫敦)董事(一級),從事全球綜合信用交易,在全球市場解決了信用交易臺、技術/基建對整體系統升級和處理流程的問題。2006年1月至2007年10月,邱少眾先生為獨立顧問,為金融機構提供咨詢服務;2007年11月至12月任本行資金業務高級顧問;2007年12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長。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三、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的議案,同意聘任羅孟波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 羅孟波簡歷如下: 羅孟波,男,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學歷,經濟師,中共黨員,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1994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寧波市科技城市信用社信貸員、安保工作聯絡員;1998年5月至2001年3月任本行月湖支行信貸員、信貸科副科長;2001年3月至2005年1月歷任本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助理、總經理;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授信管理部總經理;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任本行北侖支行行長、黨支部書記;2007年5月至8月任本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2007年8月至今任本行行長助理。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四、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同意聘任羅維開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 羅維開簡歷同前。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五、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總經理的議案,同意聘任盧軍兒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總經理。 盧軍兒簡歷如下: 盧軍兒,女,1970年8月出生,本科學歷,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總經理。1991年7月至1994年5月在中國銀行鄞縣支行從事外匯信貸工作;1994年6月至1996年12月任寧波杉杉城市信用社業務部副經理(主持工作)、業務部經理;1997年1月至2002年6月任本行鄞州支行會計科長(總會計);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本行鄞州支行業務管理部經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本行稽核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在此期間,2006年3月至12月被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到寧波銀監局掛職鍛煉;2007年12月至今任本行稽核部總經理。 本議案同意票1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八年一月一十四日 股票代碼:002142股票名稱:寧波銀行公告編號:2008-003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決議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08年1月12日在寧波東港喜來登酒店召開。公司現有監事7名,實到7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由張輝監事主持,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監事長的議案,選舉張輝為公司監事長。 張輝簡歷如下: 張輝,男,1960年12出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78年4月參加工作,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長、黨委委員。 1978年4月至1986年8月,寧波拉絲廠財務科干部; 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寧波拉絲廠財務科副科長、科長; 1988年10月至1992年9月,寧波市經濟研究中心干部; 1992年9月至1992年11月,寧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1992年11月至1993年1月,寧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處級秘書;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寧波開發區永鑫城市信用社主任、黨支部書記; 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寧波市商業銀行北侖支行行長、黨支部書記; 2000年9月2005年1月,寧波市商業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5年1月至今,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長, 黨委委員。 本議案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羅國芳、楊雨蒔、應林軍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羅國芳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三、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的議案,選舉鄭孟狀、王力行、許利明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鄭孟狀為主任。 本議案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碼:002142股票名稱:寧波銀行公告編號:2008-004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職工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決議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現就關于選舉第三屆監事會職工監事公告如下:經公司職工民主選舉,選舉張輝先生、王力行先生、應林軍先生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監事(簡歷附后)。 上述職工監事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四名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監事會。 特此公告。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監事簡歷 1、張輝,男,1960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78年4月參加工作,現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長、黨委委員。 1978年4月至1986年8月,寧波拉絲廠財務科干部; 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寧波拉絲廠財務科副科長、科長; 1988年10月至1992年9月,寧波市經濟研究中心干部; 1992年9月至1992年11月,寧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1992年11月至1993年1月,寧波市委政策研究室副處級秘書; 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寧波開發區永鑫城市信用社主任、黨支部書記; 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寧波市商業銀行北侖支行行長、黨支部書記; 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寧波市商業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5年1月至今,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長, 黨委委員。張輝先生持有公司600.9萬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與公司擬聘的其他董事、監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2、王力行,男,1959年 12月出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79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寧波銀行運營部總經理。 1979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農行鄞縣支行大嵩辦事處會計、會計輔導員,農行鄞縣支行稽核科、會計科科長,農行鄞縣支行信貸科科長、國際業務部經理,寧波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聯社興業辦事處主任,本行明州支行行長,本行鄞州支行行長;2004年11月至今任本行運營部總經理。王力行先生持有公司208萬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與公司擬聘的其他董事、監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3、應林軍,男,1973年 4月出生,大學學歷,經濟師,1994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寧波銀行稽核部高級副主管。 1994年6月畢業于上海財經大學,同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寧波雙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會計,本行浙東支行營業部副經理、會計科科長、業務部副經理職務,2002年7月至今任本行稽核部高級副主管。應林軍先生持有公司35萬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與公司擬聘的其他董事、監事及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聘任 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議案》、《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議案》、《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的議案》、《關于提請聘任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發表獨立董事意見如下: 一、公司董事會聘任俞鳳英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聘任楊晨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聘任洪立峰、羅維開、陳雪峰、邱少眾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聘任羅孟波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聘任羅維開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情況后作出的,未發現被聘任人有《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且期限未滿的情形。我們認為,被聘任人具備擔任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二、同意將聘任人報監管部門資格審定。 獨立董事:陳永富 王洛林 李多森 翁禮華 韓子榮 劉 亞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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