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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恒運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05:4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傳聞情況 2008年1月13日,《南方都市報》等媒體刊登了關于廣東物價部門擬全面下調電價的相關新聞,稱12日廣東省物價工作會議,提出要推進電價改革,實行銷售電價區域性同網同價,全面下調工業和居民的銷售電價。若該項改革得以實施,則廣東省居民用電平均每度下降1分錢左右,而工業電價每度可以下降2到3分錢。 二、澄清說明 公司每臺發電機組的上網電價均由國家發改委核定。據了解,此次電價改革主要針對廣東電網公司,對電力需求方做出電價調整,對發電企業未有要求。公司目前未收到電價調整的相關文件,受此電價調整影響不大。 三、必要提示 公司將密切關注有關電價政策,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州恒運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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