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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電力與國家電網簽訂購售電補充協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05:45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李若馨 長江電力(600900)近日與國家電網公司簽訂了《2007年度三峽水電站購售電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約定2007年度三峽水電站計劃送國家電網公司合約電量為483.9億千瓦時,三峽送電到省電量的分配原則按國家批準的三峽“十一·五消納方案”執行,合約電量執行國家批準的送電到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和重慶的上網電價;超合約電量的上網電價按合約電價的80%計算。 此前,公司曾于2006年12月28日與國家電網公司簽訂的《2006-2010年度三峽水電站購售電合同》,按照其中的約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當合同一方未完成合約電量且超過合同約定的2%免責區間時,責任方將承擔相應的有限經濟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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