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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銀行將首次代銷保險公司類基金理財產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22:15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從2008年1月16日到31日,建設銀行15家分行將首次代銷保險公司類基金理財產品——“平安理財寶”,接受廣大投資者的認購。業界人士認為該理財產品的問世,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綜合、專業、穩健的投資理財方式,為大眾開辟了一個新的投資理財渠道。 此次建行代理銷售的“平安理財寶”,是采用基金運作方式的綜合型投資產品,力圖通過捕捉牛市盈利和良好的風控機制,為投資者帶來長期持續穩定的收益。其股票投資比例為0-70%,風險收益適中,攻守兼備,適合當前長期看好、短期震蕩劇烈的市場環境;同時,該產品還具有“錦上添花”的保險保障功能,客戶在持有本產品期間可以獲得賬戶價值200%的家庭財產保險保障。 “平安理財寶”的投資管理人平安資產管理公司,是中國平安集團旗下成員,擁有近20年成功的投資管理經驗,是中國國內頗具影響力的機構投資者之一。此次負責“平安理財寶”的投資運作,將為廣大投資者帶來更專業的投資服務、全新的投資體驗和更多的財富驚喜。據介紹,“平安理財寶”每份面值一元,認購起點為5000元,認購費率為1.00%,手續費率與基金相同,每個交易日均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建行北京、河北、遼寧、大連、上海、江蘇、蘇州、福建、廈門、山東、青島、河南、廣東、深圳、四川等地區網點發行銷售。 平安理財寶家庭投資型保險產品客戶須知及產品說明書概要 產品發行人/注冊登記機構: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管理人: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產品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銷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須知: 1.本產品限于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客戶購買?蛻粼诖N機構開戶申請表中填寫的“聯系地址”或“通訊地址”為家庭居住地址的,本產品承保的家庭財產地址默認為該地址;“聯系地址”或“通訊地址”為家庭居住地址以外的其他地址的,本產品承保的家庭財產地址為客戶位于本市的固定居住地址。 2.本產品開戶及交易申請表格式及內容可能因代銷機構不同而有所差異,但不對本產品的內容造成任何改變,本產品權利義務關系以本產品《產品合同》及《產品說明書》為準。 特別提示:以下文本為產品說明書概要,更詳盡的內容請您查閱本產品的《產品合同》和《產品說明書》全本。本產品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銷售,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產品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表明其對本產品價值和投資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和保證。您在本產品客戶須知及產品說明書概要上簽字將自動視同您已經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產品合同》、《產品說明書》及保險條款的約定。 風險提示:購買該產品需承擔一定投資風險,您的資金有可能遭受損失。 免責條款:產品發行人和投資管理人以往的經營業績,不代表本產品未來的價值和投資業績;產品發行人和投資管理人除盡誠信的管理義務外,不負責投資的盈虧,亦不保證本產品的最低收益。代銷機構僅代理接收投保人申請,對本產品的投資業績和風險保障不承擔任何擔;蜇熑。申請人提交本申請書后,相關業務的最終確認方為注冊登記機構,代銷機構不承擔確保交易申請成功之責任。 一、產品份額的發售 (一)產品的類型及存續期間 1、產品類型:偏股配置型理財產品 2、產品運作方式:開放式。 3、存續期間:五年。期滿后,報經中國保監會同意,產品自動續期。 (二)發售方式 本產品通過銷售機構的營業網點發售。 (三)集中銷售期 自產品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具體發售時間見《產品集中銷售公告》。 (四)存續銷售期 二年。期滿后,報經中國保監會同意,產品存續銷售期自動續期。 (五)銷售規模 本產品銷售規模限額為人民幣100億元(不包含投保認購期間利息)。 (六)投保認購費用 本產品集中銷售期內投保認購費用率為1.0%。 (七)產品投保認購份額的計算 產品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八)投保認購金額的限制 在產品集中銷售期內,投保人可多次投保認購,首次繳納的最低投保認購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追加投保認購金額須為人民幣1000元的整數倍。 二、產品合同生效 (一)產品集中銷售期合同的生效 本產品自產品份額發售之日起3個月內,產品發行人依據法律法規及產品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產品集中銷售,并在10個工作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產品發行人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布產品成立公告,宣布產品成立,自產品成立之日起合同生效。 產品合同生效時,投保認購款項在集中銷售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合成產品份額歸投保人所有。 (二)產品存續銷售期合同的生效 在產品的存續銷售期,投保人于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投保申購申請,正常情況下,本產品注冊與過戶登記人在T+1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經確認投保申購申請有效后,在T+1日24時產品合同自動生效。 三、投保申購與退保贖回 (一)投保申購與退保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投保申購和退保贖回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開放交易的工作日(產品發行人公告暫停投保申購、退保贖回時除外)。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公布時間為準。 (二)投保申購與退保贖回的數額限制 1、首次繳納的最低投保申購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追加投保申購金額須為人民幣1000元的整數倍。 2、投保人賬戶的產品份額余額應不少于500份,若投保人賬戶產品份額余額小于500份時,必須申請全部退保。 (三)投保申購和退保贖回手續費 本產品存續銷售期內投保申購費用率為1.5%,退保贖回費用率為0.5%。自投保人首次投保一年后投保人申請退保贖回的,免收退保贖回費用。 四、產品投資和估值 本產品股票資產的投資比例為產品資產的0-70%,債券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產品資產的25-95%,現金以及一年期以內的國債的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產品資產的5%。本產品可以通過國債正回購融資,但融資比例不高于產品凈資產的20%。 本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中信標普全債指數漲跌幅×35%+滬深300指數漲跌幅×60%+銀行活期存款利率×5%。 本產品資產的估值原則和方法請參閱《保險產品合同》。 五、產品費用與稅收 本產品的保險費按前一日產品投資賬戶資產凈值的0.2%的年費率計提,投資管理費與托管費按前一日產品投資賬戶資產凈值的1.5%的年費率計提。 證券交易費用、產品信息披露費用、會計師費和律師費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本產品的其他費用,由產品托管人根據投資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和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費用,由產品托管人從產品資產中支付。 本產品運作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六、保險保障 (一)保險財產范圍 1.本保險承保下列家庭財產: (1)房屋、房屋裝修; (2)家用電器、床上用品、服裝、家具。 2.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文件、賬冊、技術資料、圖表、動植物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2)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3)用于生產經營的財產; (4)其他不屬于第(一)款所列范圍的財產。 (二)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直接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爆炸; 2.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3.臺風、暴風、暴雨、龍卷風、雷擊、洪水、冰雹、雪災、崖崩、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責任免除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地震、海嘯; 2.戰爭、軍事行為、武裝沖突、敵對行為、恐怖活動、罷工、暴動、民眾騷亂、沒收、征用; 3.核反應、核輻射、放射性污染; 4.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 5.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家庭雇傭人員、暫居人員的故意行為; 6.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或超電壓、碰線、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損毀; 7.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8.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現裂縫、倒塌的損失; 9.置放于陽臺或露天的財產,或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桿、帆布等材料為外墻、棚頂的簡陋罩棚下的財產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10.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導致的損失。 (四)保險期間和保險年度 投保人在本產品集中銷售期內投保認購本產品的,保險期間自產品成立之日24時起開始。投保人在本產品存續銷售期內投保申購本產品的,保險期間自投保申購確認日24時起開始。本保險的保險期間最長為五年,至本產品公告終止時止。保險期滿后,由本公司擬定保險續保方案,報經中國保監會同意后執行。 從保險期間開始之日起,每12個月為一個保險年度。 (五)保險金額 本合同的保險金額為本合同項下投保人賬戶份額價值的200%,其中保險房屋和房屋裝修的分項保險金額為保險金額的80%,家用電器、服裝、家具、床上用品的分項保險金額為保險金額的20%。 (六)賠償處理 1.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發票或其他必要的單證。 2.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其分項保險金額。 3.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的賠償金額在保險財產損失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若受損保險財產按比例賠償時,該項費用也按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4.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處理;如殘余部分歸被保險人所有,本公司將在賠款中扣除其折價金額。 5.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由第三者賠償或牽涉到第三者責任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關情況。 6.保險財產在某一保險年度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在該年度內相應減少。下一保險年度保險金額自動恢復。 7.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本公司僅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8.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超過兩年。 七、信息披露與資訊服務 1、客戶服務電話 投資者如果想了解產品投保申購與退保贖回的交易情況、產品賬戶余額、產品與服務等信息,可撥打如下電話:95512 2、互聯網站 投資者可通過產品發行人網站查詢本產品的單位份額凈值等相關信息。網址:www.pa18.com。 3、信息披露 本合同生效后,產品份額持有人可以于每個開放日在產品發行人網站查詢其持有的產品份額凈值。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簽字: 年 月 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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