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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主要股東買賣公司股票所得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03:0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主要股東深圳貴州經濟貿易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因操作失誤以7.0元/股買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并于2007年4月20日以7.6元賣出;根據相關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東在買入本公司股票6個月賣出,或賣出本公司股票在6個月內買入的,買賣收益應歸上市公司所有。深圳貴州經濟貿易公司此次操作產生的收益全額為12000元應歸公司所有,截止2008年1月8日深圳貴州經濟貿易公司已將本次操作收益12000元匯入公司指定的帳戶。 公司將以此為戒,繼續督促公司主要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深入學習《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勤勉盡責,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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