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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05:35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證券代碼:000993 證券簡稱:閩東電力 公告編號:2008-03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通知發出的時間和方式 本次會議的通知于2008年1月9日以電話及書面的方式發出。 二、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08年1月9日在公司九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鄭其桂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董事參與表決的情況 公司董事9名,出席會議的董事7名,名單如下: 鄭其桂、劉宗廷、何邦恒、楊立功、林國勛、黃家驊、徐軍 董事陳錦光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會議,授權委托董事林國勛先生代為表決,獨立董事林永經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會議,授權委托獨立董事黃家驊先生代為表決。 四、審議事項的具體內容和會議形成的決議,以及董事對每項議案審議情況和有關董事反對或棄權的理由 一、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選舉鄭其桂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鄭其桂先生個人情況介紹詳見附件一)。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二、審議《關于續聘何邦恒先生為公司總經理的議案》(何邦恒先生個人情況介紹詳見附件一);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三、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選舉何邦恒、陳錦光、鄭其桂、林國勛、黃家驊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成員。(上述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公司董事長鄭其桂先生擔任公司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司戰略委員會下設投資評審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何邦恒先生任組長,公司副總經理楊立功、財務總監楊小明任副組長。投資評審小組成員:方守衛、繆文清、楊林。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四、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選舉楊立功、陳錦光、林永經、徐軍、黃家驊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上述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林永經先生為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五、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選舉劉宗廷、林永經、鄭其桂、徐軍、黃家驊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成員。(上述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徐軍先生為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六、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選舉何邦恒、林永經、林國勛、徐軍、黃家驊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成員。(上述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黃家驊先生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七、審議《關于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興業銀行寧德分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和提供資產抵押、股權質押的議案》。 為了公司生產經營及發展的需要,公司董事會同意公司向興業銀行寧德分行借款1.8億元,借款的期限為一年,該借款用公司閩東水電站資產(評估值)13442.30萬元、柘榮龍溪二級電站資產(評估值)5327.90萬元進行抵押及擁有廈門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5%股權帳面值6250萬元、寧德市自來水有限公司95%股權帳面值2280萬元進行質押。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特此公告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一: 鄭其桂先生情況介紹 1、個人簡歷如下: 鄭其桂,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1980.02—1984.08 寧德地區農業局干部 1984.08—1985.08 寧德地區行署辦干部 1985.08—1987.12 寧德地區行署辦綜合科副科長 1987.12—1988.02 寧德地區行署辦經濟科科長 1988.02—1989.03 寧德地區行署辦綜合科科長 1989.03—1989.06 寧德地區行署辦副主任、接待處處長 1989.06—1993.01 寧德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接待處處長、 閩東賓館經理 1993.01—1996.05 古田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1996.05—2000.01 寧德地區行署副秘書長、行署辦主任、行署辦黨組書記 2000.01—2001.12 寧德地(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1.12—2004.05 寧德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政府辦黨組書記 2004.05—2004.07 福鼎市委副書記、福鼎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4.07—2007.08 福鼎市委副書記、福鼎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7.08-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2008.01.09—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其原任職務已于2007年8月23日免除,不在黨政機關兼任職務,沒有按照公務員管理,也未在其他單位兼職; 3、與公司或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4、未持有公司股份; 5、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 何邦恒先生情況介紹 1、個人簡歷如下: 何邦恒,男,1962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碩士。 1979.09—1981.07 福建林業學校學生 1981.08—1984.12 寧德縣福口林場技術員、生產組負責人 1984.12—1985.02 寧德縣蕉城鎮團委干部 1985.02—1987.06 寧德縣蕉城鎮團委副書記、團縣委常委 (其中:1986.09—1988.07脫產參加福建電大人事管理專業學習) 1987.06—1988.11 寧德縣蕉城鎮干部 1988.11—1989.10 寧德縣蕉城鎮黨委秘書 1989.10—1990.11 寧德縣蕉城鎮黨委委員兼黨委秘書 1990.11—1991.05 寧德市(縣級)委組織部組織科副科長 1991.05—1992.10 寧德市(縣級)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1992.11—1994.08 寧德市(縣級)委副科組織員、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1994.09—1995.07 寧德市(縣級)蕉南辦事處主任 1995.07—1995.09 寧德市(縣級)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主持工作) 1995.09—1996.09 寧德市(縣級)委辦公室主任 (其中:1994.09—1997.12參加中央黨校涉外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習) 1996.09—1996.11 寧德市(縣級)交通局局長 1996.11—2000.01 寧德市(縣級)市長助理、交通局局長 (其中:1998.10—2000.12參加香港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學習) 2000.02—2003.10 寧德市交通局紀檢組長 2003.10—2003.11 霞浦縣委副書記 2003.11—2007.08 霞浦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7.08.23—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2007.08.27—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8.01.09—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其原任職務已于2007年8月23日免除,不在黨政機關兼任職務,不屬于公務員管理系列,也未在其他單位兼職; 3、與公司或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 4、未持有公司股份; 5、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 附件二: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聘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獨立意見 依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所審議的《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關于續聘公司總經理的議案》進行核查,在審閱有關文件及盡職調查后,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我們同意選舉鄭其桂先生為公司董事長、同意續聘何邦恒先生為公司總經理,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經審閱上述相關人員履歷等材料,未發現有《公司法》第147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上述相關人員的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獨立董事簽名: 林永經(黃家驊代)、黃家驊、徐軍 二OO八年一月九日 證券代碼:000993 證券簡稱:閩東電力 公告編號:2008-04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08年1月9日在公司八樓會議室召開。 會議由公司監事葉斌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出席會議的情況 會議應到監事5名,實到監事5名,名單如下: 葉斌、繆育祥、王斌、林輝、林建輝 (三)審議事項的具體內容和會議形成的決議 審議《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選舉葉斌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 表決情況:贊成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議案通過。 特此公告。 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OO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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