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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 08: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簡稱:海虹控股證券代碼:000503編號:2008-02 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的召集情況 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8年1月7日在海口市文華大酒店七層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順利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曾塞外先生主持了會議。 會議通知等相關文件在2007年12月21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均有刊登。會議的召開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受托代表共計2人,代表股份 198,461,965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6.50%。 公司董事會部分成員出席了本次會議。 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輝先生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三、會議的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對各項議案逐一進行了表決,并通過了全部議案。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通過了關于改聘會計師事務所及確定其報酬事項的議案; 贊成 198,461,965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關于選舉鄧南先生為第六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贊成 198,461,965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四、法律意見 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輝先生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2008年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臨時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八日 證券簡稱:海虹控股證券代碼:000503編號:2008-03 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六屆監事會五次會議暨2008年第一次臨時會議于2008年1月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 會議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以三票同意全票通過了更選監事會召集人的議案: 決定選舉鄧南先生為監事會召集人。 特此公告。 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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