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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9:37 財華社
上證所昨日向滬市各上市公司下發通知,要求做好年報披露工作,并表示,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過于集中披露,根據均衡披露原則,上證所每日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報。 按照上證所規定,相關上市公司應在今年4月30日前完成2007年年報披露工作。 本次年報,上證所對上市公司盈利但未進行利潤分配的作出了新要求。2007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審議通過本次年報的董事會決議公告中說明原因,并說明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和使用計劃。 存在大股東及其附屬企業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上市公司,上證所要求應當在本次年報全文的“重要事項”部分的“關聯債權債務往來”以及年報摘要的“2007年資金被占用情況及清欠進展情況”中,增加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發生時間、占用金額、發生原因、責任人和董事會擬定的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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