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證所研討證券糾紛解決機制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05:39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周松林 上海報道 上證所日前召開“新形勢下上海證券交易所法制工作座談會”暨“上證聯合研究計劃”法制系列課題總結會。會上,就證券市場爭議解決機制問題,有專家提出,面對日益增多的證券糾紛,要建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發揮行業調解、仲裁機制的優勢和作用;在繼續推廣金融證券案件專項合議庭這一基本做法的同時,積極探索在金融發達地區設立金融證券法庭的可行性,集中審理金融、證券糾紛案件。 針對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司法介入,有專家認為,法院在處理因交易所自律管理和一線監管而引發的訴訟案件時,應借鑒美國等成熟市場的基本經驗,樹立適度、有限介入的司法理念,保持必要的謹慎和理性。一方面,對與交易所自律管理行為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提出的訴訟,應按照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在相關案件審理中,應堅持“合法性審查為主、合理性審查為輔”的原則,尊重交易所自律管理權限和專業管理能力。 針對證券無紙化交易問題,一些學者提出,有必要圍繞證券無紙化后,發行、交易、登記、存管、清算、交收等環節出現的實踐問題,深入開展民商法研究,理順其中的法律關系。有專家建議,可以研究制定《證券電子交易法》,進一步明確投資者、發行人、券商、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圍繞證券交易所形成的權利義務。 本期“上證聯合研究計劃”法制系列課題共五項,分別為證券行政執法實效研究、我國證券公司上市與重組問題研究、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司法介入、非上市公眾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和美國證券爭議解決制度研究。 上證所總經理助理徐明指出,上證所推出“上證聯合研究計劃”法制系列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平臺,廣泛集中專家學者、市場及社會力量,研究實際問題、重大問題和急迫問題,并力爭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實踐。 據徐明介紹,近年來上證所始終將法制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堅持依法治所、依法監管,積極參與以“兩法”為重點的法制建設,推動完善證券法律制度;不斷完善交易所業務規則,健全交易所基礎性制度;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能,健全自律管理組織架構與實施機制;扎實開展法制研究與宣傳,塑造有利于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法制環境。
【 新浪財經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