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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實華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進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05:29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茂名石化實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公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1月27日公告溝通結果,目前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尚未召開。 2007年2月6日公司公告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延期舉行,具體調整的股權登記日、會議召開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公告通知(詳見2007年2月6日公告)。 截至目前,股東裕豐偉業用于安排對價部分的股票質押解除手續已經辦理完畢(詳見2007年3月29日公告);股東北京泰躍用于安排對價部分的股票質押解除手續暫時未能辦理完成,經向北京泰躍了解,原因如下: 1、按照質押權人廣東發展銀行的釋放方案,對價部分股票質押解除需要歸還3500萬元貸款并同時追加7000萬元抵押物,對于此部分北京泰躍已經有解決方案。 2、按照廣東發展銀行審批通過的方案,在解決上述問題的情況下,原有貸款主體將更換為北京泰躍(原貸款主體為湖北泰躍),需要重新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3、北京泰躍與湖北金環的債務糾紛案,2007年9月18日,湖北金環收到湖北省襄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關于湖北金環和北京泰躍債務糾紛一案,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湖北金環撤回起訴。 同日,湖北金環另收到該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關于申請人湖北金環與被申請人北京泰躍又一起債務糾紛案,法院裁定如下:凍結北京泰躍持有的“S茂實華”股票共133359331股。湖北金環已辦理了相關股權的司法凍結手續。 基于以上原因,暫時不能完成股票質押解除手續,北京泰躍正與湖北金環積極協商,爭取盡快解除查封,以便完成股改。 特別提示: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2月7日獲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該批復第四點規定“此批復自發文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即該批復于2007年8月7日失效。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尚需重新獲得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 本公司將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重新獲得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在北京泰躍辦理完成用于安排對價部分的股票質押解除手續之后,盡快公告具體的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會議召開時間及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實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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