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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8: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506證券簡稱:香梨股份公告編號:臨2007—41號 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無否決提案的情況; ●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12月26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二樓會議室召開。關于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的公告已刊登于2007年12月11日的《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4人,共計代表本公司股份47,155,009股,占公司股份總數147,706,873股的31.925%;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董事張強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一、審議關于公司董事變動的議案 經參會股東審議、表決,通過關于公司董事變動的議案。 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47,155,009股,占參加本次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反對票0股,占參加本次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棄權票0股,占參加本次股東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同意馮國勝先生、李勝利先生因工作變動原因,提出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 同意雷洪先生、宋志民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雷洪先生、宋志民先生簡歷附后) 本次會議由天陽律師事務所冉斌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審議的議案、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由此做出的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個 人 簡 歷 雷洪,男,漢族,1961年7月27日,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巴州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主任、行政辦公室主任、巴州校辦產業公司總經理、庫爾勒市教育局副局長、巴州電大副校長、巴州駐京辦事處副處長、巴州外經貿委副主任、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信息聯絡組組長、巴州政府上市工作辦公室主任;現任新疆博湖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新疆博斯騰湖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 宋志民,男,漢族,1965年10月5日,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在新疆博斯騰湖造紙廠任計劃統計員、辦公室副主任、廠辦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新疆博斯騰湖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現任新疆博湖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證券代碼:600506證券簡稱:香梨股份公告編號:臨2007—42號 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07年12月26日在公司本部二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及文件已于2007年12月16日分別以專人送達和電話通知等方式送達全體董事、監事。公司董事會成員8名,實際出席董事8名。公司監事會成員、高管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雷洪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并以投票表決的方式一致通過如下議案,形成決議: 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選舉董事雷洪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雷洪先生簡歷附后) 新疆庫爾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個 人 簡 歷 雷洪,男,漢族,1961年7月27日,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巴州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主任、行政辦公室主任、巴州校辦產業公司總經理、庫爾勒市教育局副局長、巴州電大副校長、巴州駐京辦事處副處長、巴州外經貿委副主任、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信息聯絡組組長、巴州政府上市工作辦公室主任;現任新疆博湖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新疆博斯騰湖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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