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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集團“閃電”控股S*ST朝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3:3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見習記者 徐銳 代償債務、股權轉讓、股權競拍,在宣布有意參與S*ST朝華后續整體重組工作的背景下,甘肅建新實業集團僅用了一周時間便完成其對S*ST朝華的控股“操作”。 S*ST朝華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昨日收到四川省九寨溝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公司控股股東四川立信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立信”)借款擔保糾紛案在執行過程中,四川立信已于12月17日與中國光大銀行成都彩虹橋支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和建新實業及其他三家公司簽訂了《債務代償和解協議書》。根據協議內容,四川立信將其持有的S*ST朝華7047萬股股份協議作價1515萬元轉讓給受讓方建新實業及其他三家公司,進而由受讓方光大銀行代為償付債務1600萬元,其剩余7000萬元債務則由建新實業代為“附條件”清償。 記者注意到,建新集團在通過本次代償債務將四川立信3536萬股S*ST朝華股份“瓜分”后,其在短短7天之內持有S*ST朝華股份已達1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8.72%),從而完成了對S*ST朝華的閃電控股。12月18日,S*ST朝華大股東浙江天聲科技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2188萬股股份以1元的價格轉讓給建新集團。12月24日,建新集團又以719.4萬元的成交價拍得S*ST朝華另兩大股東合計4796萬股的社會法人股。由此可見,在重組預期下,S*ST朝華大股東紛紛為建新集團“讓路”,使得其“閃電”控股S*ST朝華終得實現,從而為其日后對公司進行資產重組贏得了“時間基礎”。 隨著建新集團的入主,S*ST朝華的破產重整計劃終得啟動。根據公告,公司將對職工債權、稅款債權按經確認的債權數額全額清償,同時在對朝華科技自身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方案上,公司決定將特定財產抵償給該類債權人,以保證其在擔保物變現范圍內獲得全額清償,同時按照該類債權本金的10%一次性現金支付給債權人,作為對該類債權人延遲變現擔保財產的補償。而在最為重要的普通債權方面,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建新集團的承諾,S*ST朝華決定一律按照經法院裁定確認的該債權本金數額的10%予以清償,普通債權人獲得上述清償后,與公司的債權債務關系終止。剩余90%本金債權及全部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遲延履行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債權,與公司現有的資產(除已設定擔保權的資產)按照賬面值由重慶市好江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承債式收購。承債式資產收購完成后,債權人按照剩余債權數額向該公司主張權利,并恢復計息,該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包括承債式資產收購獲得的原朝華科技的資產)承擔債務。 在償債資金來源上,建新集團承諾,在重整計劃草案表決通過、并經法院裁定批準之日起兩日內將所需墊付的全部款項直接支付至管理人賬戶,待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由管理人監督公司支付給債權人。同時,建新集團墊付的資金,在S*ST朝華實際使用資金執行重整計劃時,轉為公司對建新集團相應數額新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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