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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08: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股票代碼:600711公司簡稱:ST雄震 公告編號:臨2007-99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第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7年第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9點30分在廈門市湖濱北路中閩大廈9樓2單元會議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公司董事應海珍女士主持。出席會議的股東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共280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34%。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范意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福建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劉曉軍律師出席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提案審議情況 1、審議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意為2808萬股,占到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100%。 反對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棄權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2、審議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同意為2808萬股,占到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100%。 反對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棄權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3、審議修訂《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同意為2808萬股,占到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100%。 反對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棄權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4、審議修訂《監(jiān)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議案 同意為2808萬股,占到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100%。 反對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棄權為0萬股,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 三、律師見證意見。 福建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劉曉軍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會議人員的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隨雄震集團股東大會決議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對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承擔相應責任。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福建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關于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廈門雄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零七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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