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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將可獲風險補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05:27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康淼 福州報道 明年起,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福建各擔保公司將可以獲得政府的風險補償。福建省政府近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若干意見(試行)》作出上述規定。 《意見》要求,福建省各級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省級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用于對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進行風險補償。從2008年起三年內,對為中小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8%。的比例補償;對為中小貿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5%。比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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