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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富龍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采礦權延期過戶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02: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000426證券簡稱:富龍熱電公告編號:2007-34 赤峰富龍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采礦權延期過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風險提示: 一、受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整合政策變化、采礦權設置及采礦權辦理程序的影響,赤峰市元寶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是否能夠按期取得赤峰市平莊煤田古山深部區煤炭資源的采礦權并過戶至本公司,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二、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原因,導致赤峰市元寶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最終無法取得赤峰市平莊煤田古山深部區煤炭資源的采礦權,則本公司與赤峰市元寶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簽署的《礦業權轉讓合同》將予以解除;按照合同約定,赤峰市元寶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應在該情形發生之日的10日內將本公司支付的6000萬元預付款返還給本公司,不支付資金占用費。 2007年12月20日,本公司與赤峰市元寶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寶山國資公司”)簽訂了《延長采礦權過戶時間確認書》,同意繼續延長采礦權過戶時間,將元寶山國資公司擬向本公司轉讓的內蒙古赤峰市平莊煤田古山深部區煤炭資源的采礦權的過戶時間延長至2008年6月30日以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煤炭采礦權延期過戶的有關情況 為完善公司煤熱電產業鏈,解決公司熱電生產原料用煤,構筑以煤炭為依托的熱電產業集團,提高公司的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公司于2006年12月初與元寶山國資公司洽談收購煤炭資源事宜,當時元寶山國資公司僅擁有內蒙古赤峰市平莊煤田古山深部區煤炭資源的探礦權,并完成了詳查、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等相關工作,正在聘請有關部門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評審和申請設立礦山企業,積極準備申請辦理采礦權的全部相關材料,向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采礦權。經過詳細調查了解核實,為爭取煤炭資源,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與元寶山國資公司簽署了《礦業權轉讓合同》,元寶山國資公司擬向本公司轉讓內蒙古赤峰市平莊煤田古山深部區煤炭資源的采礦權,合同約定了采礦權轉讓的標的、轉讓價格、過戶時間等詳細的交易安排,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6000萬元預付款(詳見2006年12月28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站刊登的公司公告)。 200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土資源部等九部委《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的意見》,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按照礦產資源自然賦存情況、地質條件和礦產資源規劃,調整礦山開發布局,合理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重新劃分礦區范圍,確定開采規模,規定一個礦區只設置一個采礦權,徹底解決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等問題。2007年4月,國土資源部下發了《關于礦產資源開發整合中采礦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礦業權登記管理機關應本著統一規劃、整體設計的原則嚴格審查,確保一個整合礦區一套生產系統。2007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意見要求編制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總體方案,開展整合礦產資源開發、重新劃分礦區范圍及設置礦業權、理順礦業權辦理程序等工作。 公司擬收購的煤炭資源勘探區位于赤峰市平莊煤田東北端,古山礦區的深部,與古山礦區相鄰,在地理位置上同屬于平莊煤田。因古山礦區的采礦權歸屬于內蒙古平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擬收購的煤炭資源被內蒙古自治區國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列入開發整合范圍內,采礦權設置和申報審批管理均須按照新的政策辦理,到2007年6月30日,元寶山國資公司申請辦理采礦權尚處于申請報批過程中,沒能取得煤炭采礦權,無法按時將采礦權過戶到本公司名下,考慮到政策原因和采礦權辦理的實際情況,雙方于2007年7月2日簽署了《礦業權轉讓補充合同》,同意延長采礦權過戶時間,將原定的采礦權過戶時間由2007年6月30日延長至2007年12月20日前(詳見2007年7月2日的《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站刊登的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煤炭采礦權的申請辦理和轉讓過戶事宜,持續督促元寶山國資公司盡快辦理采礦權并按時過戶至本公司,截至2007年12月20日,雖然經過地方政府和元寶山國資公司多方努力,因國家礦產資源政策變化、礦業權設置要求及采礦權辦理程序等原因,元寶山國資公司申請辦理采礦權仍處于申請報批階段,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尚未對該礦區能否辦理采礦權進行審批,元寶山國資公司尚未取得煤炭采礦權,無法按時將采礦權過戶至本公司。 根據煤炭價格逐年大幅上漲造成公司熱電生產成本持續增高的實際情況,為降低生產運營成本,提高公司質量和盈利能力,維護公司和公司投資者的長遠利益,經公司董事會審慎考慮,本著盡最大努力爭取煤炭資源的原則,結合國家礦產資源政策變化因素和采礦權辦理的實際情況,經本公司與元寶山國資公司協商,雙方簽訂了《延長采礦權過戶時間確認書》,同意繼續延長采礦權過戶時間,將上述采礦權的過戶時間延長至2008年6月30日以前,即元寶山國資公司應于2008年6月30日前將上述采礦權過戶至本公司。 除過戶時間延長外,《礦業權轉讓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執行。 二、《礦業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和適用情形 (一)主要條款 1.違約責任: 如元寶山國資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平莊煤田古山深部區詳查采礦權過戶至本公司名下,則合同視為解除,元寶山國資公司應返還本公司已支付的全部預付款,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雙倍向本公司支付資金占用費。 2.合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可以解除合同。 (2)出現合同所述違約情形時,合同解除。 (3)因國家法律、政策變化導致元寶山國資公司最終無法取得采礦權,則合同解除。 3.預付款的返還:如發生因國家法律、政策變化導致元寶山國資公司最終無法取得采礦權而解除合同時,元寶山國資公司應在該等情形發生之日的10日內,將本公司已支付的全部預付款返還給本公司。 (二)適用情形 1.公司與元寶山國資公司僅對《礦業權轉讓合同》中的采礦權過戶時間協商一致進行延期,未涉及其他條款,合同仍處于有效履行期間; 2.如果本次延期期限屆滿后,因國家政策變化原因致使元寶山區國資公司最終無法取得采礦權,本公司又未與元寶山國資公司達成繼續延期協議的,則本公司與元寶山區國資公司簽署的《礦業權轉讓合同》將予以解除,元寶山國資公司將在該情形發生之日的10日內將本公司支付的6000萬元預付款返還給本公司,不支付資金占用費。 三、煤炭采礦權延期過戶對公司的影響和采取的措施 煤炭采礦權的延期過戶,致使公司不能如期獲得煤炭資源,推遲了煤礦建設和開采時間,延遲了公司構筑煤熱電產業鏈、推動煤熱電一體化的進程,對公司提高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影響。 本公司董事會將繼續積極主動履行職責,督促元寶山國資公司盡快早請辦理煤炭采礦權并完成過戶。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龍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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