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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取消8項行政審批項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00:25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童芬芬19日北京報道】 記者今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證監會公布取消8項行政審批項目,這是自2002年底以來,證監會第四次公布取消行政審批項目,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提高資本市場監管的法治水平和市場化水平,促進資本市場監管更加規范、透明和高效的重大舉措。 這8項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公司非上市外資股上市流通核準、開放式基金廣告、宣傳推介核準、網上證券委托資格核準、證券公司類型核定、上市公司暫停、恢復、終止上市審批、封閉式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核準、國有企業開展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資格的審批、期貨經紀公司持有10%以上股權或者擁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資格核準。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步發展,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迫切需要按照市場規律和法治原則進行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逐步調整行政審批過多的狀況。為此,證監會進一步轉變思維模式,堅持對關系到重大市場風險事項的審批,減少對市場主體行為的審批,從總體上把握行政審批項目的適度性,管好關鍵的事項、機構和人員,同時逐步通過強化日常檢查和事后調查處罰力度,加大對市場參與者的約束。(20C5)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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