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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9: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250證券簡稱:南紡股份 編號:臨2007-37號 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12月17日在南京市鼓樓區云南北路77號南泰大廈19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代理人13名,共代表股份101,430,767股,占公司總股本258,692,460股的39.21%。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許成寶律師出席并見證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通知于2007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單曉鐘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大會審議并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關于收購南京南泰國際展覽中心有限公司49%股權的關聯交易議案》。 表決情況為:同意10,788,596股,占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股份總數的99.99999%;反對1股,占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股份總數的0.00001%;棄權0股。關聯法人股東南京市國有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及關聯自然人股東均已回避表決。 三、公證或者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經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許成寶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意見書認為,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關于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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