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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A股網下發行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3:4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上接封十三版) (1)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必須繳納申購款的20%作為申購定金。 申購款=申購股數×本次發行價格 申購定金=申購款×20% 申購定金請劃至如下收款銀行賬戶: 戶 名: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賬 號:3512 0188 0000 2143 6 聯行行號:83512 同城交換號:993 異地交換號(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3100000217 開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71號 開戶行聯系人:林揚 張滄粟 銀行查詢電話:010-68539234、010-68519671 銀行傳真:010-68519671 投資者在辦理付款時,請務必在匯款用途中注明投資者的全稱。主承銷商提醒投資者:匯款用途中的投資者單位全稱是主承銷商認定申購定金歸屬的重要依據,請務必完整、正確地填寫。 (2)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下申購日2007年12月20日(T日)15:00 時前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賬戶劃出申購定金或申購款,并盡快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復印件。投資者須確保申購定金于2007年12月20日(T日)17:00 時前匯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賬戶。未按上述規定及時繳納申購定金或繳納的申購定金不足的部分均為無效申購。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4、申購款的補繳或多余定金的退還 (1)2007年12月25日(T+3日),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日報》上刊登發行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最終確定的發行數量、網上及網下申購情況、網上網下配售比例、獲得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單及其獲配售數量、應退還的多余申購定金等。 上述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送達獲配售股票數量及繳款(若定金不足以繳付申購款)的通知,獲配售的機構投資者應及時補繳申購款。 (2)投資者繳納的申購定金將被直接抵作申購款。若定金不足以繳付申購 款,則獲得配售的機構投資者須在2007年12月25日(T+3日)17:00 時以前(指資金到賬時間),將其應補繳的申購款劃至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同上述繳付申購定金賬戶),同時向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若獲得配售的機構投資者未能在2007年12月25日(T+3日)17:00時之前補足申購款,其配售資格將被取消,其所繳納的定金將不予退還,歸主承銷商所有,其所放棄部分的股票將由承銷團包銷。若定金大于申購款,多余定金將統一在2007年12月25日(T+3 日)退款。 (3)所有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按《關于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6]78號)的規定處理。 (4)機構投資者用于申購的資金來源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并自行承 擔法律責任。 (5)會計師事務所將于2007年12月21日(T+1日)對機構投資者網下申購定金、2007年12月26日(T+4日)對機構投資者補繳申購款(若有)的到賬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6)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配售過程進行見證,并出具見證意見。 五、發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行不收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六、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詳細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有關情況,發行人擬于 2007年12月19日(T-1日)14:00時至16:00時,就本次發行在全景網(www.p5w.net)舉行網上路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調整,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公告為準。 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1、發行人 名稱: 孚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孫日貴 聯 系 人: 王進剛 張萌 辦公地址: 山東省濰坊高密市孚日街1號 聯系電話: 0536-23080430536-2315895 聯系傳真: 0536-2315895 2、保薦人(主承銷商) 名稱: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湯世生 聯 系 人: 李琳 孫嘉薇 周欣 查昆三 辦公地址: 北京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甲43號金運大廈B座5層 聯系電話: 010-62267799 轉 6207、6938、6940 聯系傳真: 010-62230980 62294677 附件: 表一孚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發A股申購表 本表一經機構投資者完整填寫,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及加蓋單位公章后傳真至保薦人(主承銷商),即構成申購者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 申購專用傳真:010-62230980、62294677 咨詢電話:010-62267799 轉 6207、6938、6940 單位全稱 通訊地址 郵編 A 股賬戶號碼(深圳) 托管席位號 經辦人姓名 聯系電話 手機 傳真 經辦人身份證號 退款銀行信息(戶名須為投資者自有資金賬戶戶名,退款銀行信息(包括開戶行、賬號及戶名)應與申購資金匯款賬戶一致) 匯入行全稱 賬號 戶名 匯入行地點 是否追加申購 是 / 否 本次申購為第次申購, 總申購次 申購股數 大寫:股 小寫:股 申購金額(申購數量×發行價格) 大寫:元 小寫:元 申購定金 (申購金額×20%) 大寫:元 小寫:元 申購定金匯入筆數 (單位蓋章) 年月日 填表說明: 1、本表適用于參加網下申購(有效申購股數為30萬股或以上)的機構投資者填寫。 2 、申購表可從www.ehongyuan.com.cn網站下載。為便于清晰起見,建議投資者另行打印此表。 3、每一機構投資者可多次申購,但須在申購表上注明申購次數,一經申報不得撤回。 4、退款銀行信息中的戶名須為投資者自有資金賬戶戶名,退款銀行信息(包括開戶行、賬號及戶名)應與申購資金匯款賬戶一致。 5、申購股數限制: (1) 一般機構投資者:每張申購表的申購股數不得低于30萬股,超過30萬股的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投資者最大申購數量不得超過5,000萬股。 (2) 在本次申購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確定其申購數量,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須按其申購款的20%繳納申購定金,定金繳納不足的部分視為無效申購。投資者須于2007年12月20日(T日)15:00時前劃出申購定金或申購款,同時將劃款憑證傳真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處,并確保申購定金或申購款于當日(T日)17:00時前到達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違反上述規定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7、凡參加申購的機構投資者,請將此表填妥后于2007年12月20日(T日)15:00時前連同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股票賬戶卡(深圳)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申購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簽章的無須提供)以及支付定金或申購款的劃款憑證復印件傳真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處。為保證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請在每一頁傳真上寫明“公司名稱”、“頁碼、總頁數”和“經辦人、聯系電話”等。 8、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收件人: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北大街甲43號金運大廈B座5層資本市場部 郵編:100044 聯系人:孫嘉薇、李琳、周欣 電話:010-62267799 轉6938、6207、6940 傳真:010-62230980 62294677 孚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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