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進展的風險提示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05:38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公司未來一定時間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確定性,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公司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數尚未達到《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股改動議情況 截止2007年12月14日,本公司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持股數尚未達到《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提出股改動議的非流通股股東僅有重慶市涪陵金昌經貿公司和上海可欣貿易有限公司兩家,第一大股東四川立信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因深陷債務危機股權全部被質押或凍結未提出股改動議,第二大股東深圳市正東大實業有限公司及第三大股東浙江天聲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提出股改動議。 現股東單位深圳市正東大實業有限公司及重慶市涪陵金昌經貿公司的股權將被依法拍賣(詳見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關于股東單位股權拍賣的提示公告》),公司董事會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公司股改保薦機構情況 目前,本公司尚未聘請股改保薦機構。 三、董事會擬采取措施 由于公司已被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為此公司的股改工作最終將視破產重整的進程而定。 四、保密義務及董事責任 本公司全體董事確認并已明確告知相關當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第七條等的規定履行保密義務。 本公司全體董事保證將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及時披露股改相關事項。 本公司全體董事確認已知《刑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對未按規定披露信息、內幕交易等的罰則。 特此公告。 朝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