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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承擔7000萬連帶責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05:4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見習記者 黃麗萍 風神股份(600469)今日公告稱,公司與中信銀行天津分行、*ST寶碩(600155)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駁回了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公司因不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即判決公司在7000萬元銀行借款的范圍內向中信銀行天津分行承擔連帶給付責任,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2月12日,公司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了公司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扣除2006年度計提的預計負債1400萬元,其余部分將對公司本年度利潤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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